1.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件1)。
2.申报书(一式5份)。自然科学领域填写《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开发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见附件2),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填写《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开发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见附件3)。
3.附件材料(1份)附件材料具体装订要求见附件4。
4.学院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情况说明(1份)(无规定格式)
以上四项材料均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通过专家举荐、社会团体举荐途径参加选拔的,还需分别提供由举荐专家、举荐社会团体填写的《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专家推荐表》、《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社会团体推荐表》一份。
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人事处人才科(综合楼4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zi@***.cn。以上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联系人:王自亮;联系电话:64322863。
附件:
1、上海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汇总表
2、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开发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
3、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开发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
4、材料装订要求
人事处
2017年7月13日
技校推荐
2019-09-04 14:49
一、选拔对象及范围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一般为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上海工作的青年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1、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2、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艺术表演、非通用语言等具有行业特殊性的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优秀人才年龄放宽2岁。3、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有一定的社会影响。4、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学术、艺术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5、为了提升申报成功率,建议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
(二)专家、社会团体举荐或个人自荐1、专家举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可由本专业2名及以上专家联名举荐。举荐专家应为本领域两院院士、国家突出贡献专家、中央“千人计划”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上海领军人才。每位专家可举荐1人。2、社会团体举荐。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可以举荐本学术技术领域中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每个社会团体当年可举荐2人。3、个人自荐。符合申报选拔条件的优秀人才,可根据专业向相关平台自荐。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通过专家或社会团体举荐以及个人自荐方式申报的,需提交学校审核,占用学校推荐名额。
(一)单位推荐各学院严格按照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的选拔条件,根据行政或党组织隶属关系提出推荐人选1人。
3、个人自荐。符合申报选拔条件的优秀人才,可根据专业向相关平台自荐。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通过专家或社会团体举荐以及个人自荐方式申报的,需提交学校审核,占用学校推荐名额。
选拔原则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以兼顾不同学科领域、坚持专业潜力优先、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为原则,使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于上海的整体发展战略。1、兼顾不同学科领域。着眼于培养未来各领域学科带头人。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学科领域的青年人才,尤其是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企业创新创业人才、风投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中介人才等,均可参加本计划。2、坚持专业潜力优先
时间安排:。1、7月13日—7月20日。我校进行网上注册并建立本单位推荐人员的申报个人账号和密码。申报个人网上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海高层次人才申报系统”(120.55.94.65:8089)2、7月21日-7月25日申报人选公示。3、7月26日-7月27日学校向市教委报送材料。
4.学院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情况说明(1份)(无规定格式)以上四项材料均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通过专家举荐、社会团体举荐途径参加选拔的,还需分别提供由举荐专家、举荐社会团体填写的《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专家推荐表》、《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社会团体推荐表》一份。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人事处人才科(综合楼4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zi@.cn。以上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联系人
6、我校可推荐2名申报人。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中央和上海“千人计划”、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开发计划的人员。
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1、7.13日-7.17日:致电人事处取得个人网上申报账号和密码。2、7.14日-7.19日:1)申报人在对申报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核实的基础上,网上填报申报书的相关信息。2)申报者要根据专业领域客观、真实填写申报书(一式5份)、附件材料(一式1份)、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3),以上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自然科学领域填写《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开发计划自然科学类
材料要求1.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件1)。2.申报书(一式5份)。自然科学领域填写《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开发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见附件2),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填写《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开发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见附件3)。3.附件材料(1份)附件材料具体装订要求见附件4。4.学院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情况说明(1份)(无规定格式)以上四项材料均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