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政法学院浙江各专业排位:
1.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综合普通类排位30408(需要考599分);
2.法学综合普通类排位33803(需要考595分);
3.法学(刑事司法方向)综合普通类排位35047(需要考594分);
4.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综合普通类排位34417(需要考594分);
5.法学(经济法方向)综合普通类排位35298(需要考593分);
6.知识产权综合普通类排位38587(需要考590分);
7.俄语综合普通类排位40705(需要考587分);
8.财务管理综合普通类排位43293(需要考584分);
9.经济学综合普通类排位43691(需要考584分);
10.国际经济与贸易综合普通类排位43498(需要考584分);
11.英语综合普通类排位45053(需要考583分);
12.经济与金融综合普通类排位44365(需要考583分)
2017年上海政法学院各专业浙江排位
地区 | 专业名称 | 类型 | 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 | 最低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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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 综合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599 | 30408 |
法学(民商法方向) | 595 | 33803 |
法学(刑事司法方向) | 594 | 35047 |
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 | 594 | 34417 |
法学(经济法方向) | 593 | 35298 |
知识产权 | 590 | 38587 |
俄语 | 587 | 40705 |
财务管理 | 584 | 43293 |
经济学 | 584 | 4369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84 | 43498 |
英语 | 583 | 45053 |
经济与金融 | 583 | 44365 |
法学类
知识产权
上海政法学院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我校是经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置“知识产权”本科专业的本市2所高校之一。该专业前身为我校法学(知识产权法方向),是根据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大趋势以及我国经济发展紧缺人才的实际需求于今年新设置的特色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国家为实施创新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以及本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所急需的具有实用型、复合型、国际型特点的高端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主要专业课程: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与反不正当竞争、计算机软件保护与网络规制、信息检索与利用、知识产权管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策划、国际知识产权法等。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就业前景:毕业后可到各类知识产权实务部门、创意产业部门、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其他中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政法部门、行政管理机关、各类企业、科技园区、创意园区等单位以及落户上海的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分支机构工作。
外国语言文学类
俄语
上海政法学院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俄语(本科) (Русский Язык)培养目标:本专业适应现代社会对复合型、应用型俄语人才的需求,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和“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教学要求,培养俄语语言基础扎实,科学文化知识广博,并具备一定法律专业素养的俄语高级专门人才。专业主要课程:基础课程设有初、中、高级俄语、俄语视听说、俄语实践会话、俄语泛读、俄语写作;专业课程设有法律俄语、俄语语法学、翻译理论与实践、俄国文学史及经典作品选读、俄罗斯及中亚地区文化;选修课程设有外贸俄语、报刊俄语、俄罗斯及中亚地区概况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技能、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修学年限:四年授予学位:文学学士就业岗位群:本科毕业可就职于各类新闻、法律、外事、教育机构,以及与俄语国家有密切往来的外贸、金融、能源、建筑、电子、旅游等单位;也可选择赴俄罗斯及独联体国家留学,或在国内相关高校继续深造。
法学类
法学
上海政法学院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一)招生对象招生计划为40名,2014年高考面向上海、安徽、江西、贵州、云南、江苏、山东、福建、广西等部分省市招生,2014年秋季开学。(二)学费标准:每生6500元/学年。(三)学历及学位修学期满,符合要求的,我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法学学士学位。(四)招生要求要求外语口试C(含)以上(若该地区外语口试测试只有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则报考以上专业考生外语口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等级;若该地区无口试成绩则只看笔试成绩)。(五)人才培养1、培养目标试点班将积极利用学科优势、行业优势,充分实现与司法实务部门“零距离”合作培养人才,力图使学生通过专业学习,系统掌握法学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忠于法律,全面发展,具有科学文化素养、法治理念、实践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能在律所、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国家机关以及大型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2、主要课程公共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所修学分与法学的其他专业方向相一致。此外,开设的课程还有:民商法原理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国际法原理与实务、律师法学、公证法学、律师职业道德、法律诊所、模拟法庭、谈判与辩论技巧、法律文书写作、律师营销技巧、社会调查方法、心理学等。另外安排实训类课程、司法考试类课程、交叉学科类课程、全英文课程、教学计划外讲座类课程。3、培养模式与机制1)“高校—法律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模式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共同确定培养目标、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共同开发优质教材、共同组织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践基地。2)竞争淘汰机制和中期选拔机制在培养过程中采用竞争淘汰机制,即修读的学分和成绩绩点等条件未达到规定要求者将被淘汰。被淘汰的学生自愿选择进入法学各专业方向继续修读,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建立面向全校法学专业学生的中期选拔机制,即全校法学专业学生在大一春季学期末和大二春季学期末,根据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表现等条件申请进入试点班,学校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组织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编入试点班学习。(六)院(系)归属该试点班日常教学安排和管理由我校法律学院负责。 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一)招生对象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招生名额为40名,2014年高考面向上海、安徽、江西、贵州、云南、江苏、山东、福建、广西等部分省市招生,2014年秋季开学。(二)学费标准:每生6500元/学年。(三)学历及学位修学期满,符合要求的,本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法学学士学位。通过相关申请并通过考试后,可获得英美国家的法学硕士或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四)招生要求要求外语口试C(含)以上(若该地区外语口试测试只有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则报考以上专业考生外语口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等级;若该地区无口试成绩则只看笔试成绩)。(五)人才培养1、培养目标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具有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系统掌握中国法及相关国际法,知识复合,具有较强法律应用能力,同时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能在境内外资机构、境外中外资机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涉外律师事务所等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应用型、外向型法律人才。2、培养要求学生主要学习中国法、英美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等相关经济学、国际政治学、社会学知识,接受跨国争议解决方法等法律思维和实务训练,能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运用法学知识和诉讼、仲裁、非诉讼争端解决方式来分析法律问题并加以解决的基本能力。3、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中国法制史、行政法、商法学、美国民事诉讼法、英美法律文书写作、国际商事仲裁、非诉讼争端解决机制、国际司法解决争端机制、律师实务、外国民商法、国际贸易法律实务与争议解决、国际金融法律实务与争议解决、国际投资法律实务与争议解决等。4、培养模式1)境外高校交换学习模式学生今后将在美国、英国等国外大学法学院或商学院进行一年的交换学习。此外,根据学生自愿原则,学生也可以进行境外国外暑期实践或毕业实习,暑期实践时间为1-2个月,毕业实习时间为3个月。2)竞争淘汰机制和中期选拔机制在培养过程中采用竞争淘汰机制,修读的学分和成绩绩点等条件未达到规定要求者将被淘汰。被淘汰的学生自愿选择进入法学其它专业方向继续修读,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建立面向全校法学专业学生的中期选拔机制,全校法学专业学生,根据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表现等条件申请进入试点班,学校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等条件组织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编入试点班学习。(六)院(系)归属该试点班日常教学安排和管理由我校国际法学院负责。 (金融法方向)(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需要,基本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初步掌握金融、投资、贸易、管理等基本知识,富有创新性和创新能力,具备国际视野,能有效服务于法律、金融和管理领域的高素质法律专业的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本方向的学生由上海政法学院与上海金融学院联合培养。专业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宪法、中国法制史、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金融学、国际金融、会计学、国际贸易实务、投资学。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技能、公益劳动、社会调查、法律服务、专业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就业前景:律师公证机关、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行政法方向)(本科) 行政法是上海市市级重点学科。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基础理论;具备法律实践和社会适应能力;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初步科学研究工作的应用型高素质法律人才。专业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刑法、比较公法、比较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立法法、行政强制法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技能、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就业前景: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政法系统,律师行业,其它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大型企业、公司等。 (民商法方向)(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够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专业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技能、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修业年限:四年(经济法方向)(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需要,培养基本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初步掌握经济、管理基本知识,富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能有效服务于司法、经济和管理领域的高素质法律专业的操作应用型人才。专业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宪法、中国法制史、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技能、公益劳动、社会调查、法律服务、专业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就业前景:公安、检察(环境法方向)(本科)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环境美好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需要,培养基本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初步掌握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的基本知识,富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能有效服务于司法、经济和管理领域的高素质法律专业的应用人才。专业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宪法、中国法制史、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保护法。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技能、公益劳动、社会调查、法律服务、专业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就业前景:司法、环境保护、水利、国土资源、能源管理、林业等机关或律师事务所等部门。 (国际经济法方向)(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够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WTO规则以及与国际经济相关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具有理论分析、运用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涉外经济法律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外向型的高素质法律专门人才。专业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法律英语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技能、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就业前景: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税务、工商、海关、金融系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刑事司法方向)(本科) 本专业被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列入秋季招生提前录取批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和党的相关政策,掌握刑事司法基础知识和技能,适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需要,具有一专多能,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服务于刑事司法工作的专门人才。专业主要课程:刑法、刑事诉讼法、犯罪学、刑事执行法学、犯罪心理学、刑事政策学、犯罪调查统计学、刑事证据学、治安学、警训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技能、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就业前景: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各行各业对刑事司法专业人才的需求增加。近年来,本专业毕业生流向更为宽广。在自主择业的前提下,主要面向公安、检察、法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刑事司法领域。(人民调解方向)(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非诉讼纠纷解决尤其是具有调解能力的专门人才。要求学生掌握法学专业基础知识,熟知人民调解法原理与实务,了解非诉讼解决机制内容与制度,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心理素质,具备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知识背景,具有较强的实务操作能力和各类纠纷解决的技艺,适应社会实务部门的需求。主要专业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纠纷解决原理与实务、商事调解、律师与公正、仲裁法、谈判学、心理学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技能、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就业前景:本专业就业前景良好,可到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仲裁协会、律师事务所及司法所等单位工作。
经济学类
经济学
上海政法学院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基础,熟悉现代西方经济学基础理论,掌握法学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知识面较宽,具有向相关学科领域扩展渗透的能力,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机关、政策研究部门、大型跨国集团公司、涉外商务机构、战略策划咨询公司及宏观经济分析预测机构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济管理的高级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专业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管理学、统计学、产业经济学、经济法、博弈论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技能、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就业前景:经济管理部门、机关、政策研究部门、大型跨国集团公司、涉外商务机构、战略策划咨询公司及宏观经济分析预测机构。
经济与贸易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上海政法学院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国际经贸理论基础和操作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国际经贸理论和方法,具有创新精神,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国际经贸实务和管理的复合型、应用型、外向型高级专门人才。专业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计量经济学、世界经济概论、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结算、货币银行学、国际结算、国际税收、国际商法、外贸函电、商务英语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技能、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就业前景:主要到涉外经济贸易部门、政策研究部门、各类跨国企业、金融业及政府机构从事实际业务、管理、调研和宣传策划工作等。
金融学类
经济与金融
上海政法学院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基础,熟悉中国和国际金融法规及相关政策,掌握基本的经济统计方法与金融定量分析工具,能综合运用金融学、财务管理、会计、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从事金融业务操作和公司理财及投融资运营的基本能力,能够在各类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金融业务与管理、投融资业务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人才。专业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金融经济学、金融营销学、国际金融、国际结算、商业银行业务模拟、银行会计、证券投资模拟、财务管理、信用管理学、公司金融、网络金融学、、期货投资模拟、投资银行学、投资基金及管理等。主要实践性教育环节:社会见习、军事技能、案例咨询与调查、专题讨论、金融衍生产品开发、金融数据分析、证券投资模拟、会计财务业务模拟、商业银行业务模拟、毕业论文等。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就业前景:主要到各类银行、期货公司、基金公司、投融资机构、各类跨国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金融业务管理与操作、公司金融、投融资运营等领域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