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时间截点1.申请者请于5月30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寄到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暑期学校组委会办公室,或把电子材料发到联系邮箱。2.6月上旬公布录取学员名单,并发放电子版录取通知书。
三、时间地点上课时间:6月26日报到,7月7日结业典礼。上课地点:上海政法学院
(一)结业证书、学习证明参加暑期学校课程学习并通过相关考核后,将颁发由上海市学位委员会、上海政法学院共同签章的暑期学校结业证书。
五、招生信息(一)招收人数与招生对象1.暑期学校将招收学员80-100名。(其中校外研究生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2.主要面向硕士研究生(含港澳台高校)、同时招收具有科研潜力并有读研意向的三、四年级大学本科生。同时兼顾博士研究生、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3.已被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录取的新年度研究生原则上必须参加。(二)选拔方法1.个人报名申请,所在单位审核。2.提交材料:1份报名表,须提供纸质版或电子版。(三)时间截点1.申请者请于5月30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寄到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暑期学校组委会办公室,或把电子材料发到联系邮箱。2.6月上旬公布录取
六、暑期学校联系方式联系电话:39227197、汪老师39225731、陈老师联系邮箱:wxyxcfy1991@@通讯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B1-207邮编:201701
(一)招收人数与招生对象1.暑期学校将招收学员80-100名。(其中校外研究生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2.主要面向硕士研究生(含港澳台高校)、同时招收具有科研潜力并有读研意向的三、四年级大学本科生。同时兼顾博士研究生、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3.已被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录取的新年度研究生原则上必须参加。
(2)经济待遇所有学员免收学杂费。为学员提供免费住宿(上海政学院学生公寓)、伙食补贴,并提供相关学习资料。学校住宿条件一般,学员也可以到校内或学校周边宾馆住宿,费用自理。
(二)经济待遇所有学员免收学杂费。为学员提供免费住宿(上海政学院学生公寓)、伙食补贴,并提供相关学习资料。学校住宿条件一般,学员也可以到校内或学校周边宾馆住宿,费用自理。
四、学员待遇(1)结业证书、学习证明参加暑期学校课程学习并通过相关考核后,将颁发由上海市学位委员会、上海政法学院共同签章的暑期学校结业证书。(2)经济待遇所有学员免收学杂费。为学员提供免费住宿(上海政学院学生公寓)、伙食补贴,并提供相关学习资料。学校住宿条件一般,学员也可以到校内或学校周边宾馆住宿,费用自理。
四、学员待遇(一)结业证书、学习证明参加暑期学校课程学习并通过相关考核后,将颁发由上海市学位委员会、上海政法学院共同签章的暑期学校结业证书。(二)经济待遇所有学员免收学杂费。为学员提供免费住宿(上海政学院学生公寓)、伙食补贴,并提供相关学习资料。学校住宿条件一般,学员也可以到校内或学校周边宾馆住宿,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