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二、就读校址校本部: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三、层次■本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一)招生专业和计划招生专业为法学。招生计划为80名[包括本市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当年入伍,2016年退伍的退役士兵和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本市普通高校2017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的招生计划4名]。(二)报考对象、考试科目、范围和条件:1、本市普通高校2017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和上海考生被外地高校录取的2017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其中,包括2017年春季毕业的专科(含高职)毕业生。考试科目:法理学,民法学;参考书目:《法理学》,肖光辉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8月第2版;《民法原理与实务》(第二版),李开国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2、本市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当年入伍,2016年退伍的退役士兵和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本市普通高校2017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考试科目:英语,民法学;考试范围参照2016年招生“专升本”的复习大纲。3、以上两类考生的考试形式:全部采取笔试闭卷形式;每一科目考试时限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4、考生原就读的专科(含高职)专业不限。上述报考对象不包括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高等教育、网络学院、教学及其他非全日制教学的毕业生。具体报考条件及对象按照上海市教委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录取时不限外语语种,考生入学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七、招收男女生比例无。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九、录取规则1、报考法学专业的普通考生,我校根据法理学和民法学两门科目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在考试总成绩同分条件下,法理学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2、报考法学专业的本市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当年入伍,2016年退伍的退役士兵和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本市普通高校2017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根据英语和民法学两门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在考试成绩同分条件下,英语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十、收费标准学费标准特殊热门专业(本章程指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考试费标准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沪价费[2002]8号,沪财预[2002]8号)。报名、考试费合计为66元(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2)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政法学院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政法学院的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书。十二、联系电话021-39225175、39225065、39225177。十三、投诉监督电话021-39225153。十四、网址招生信息网(http://zs.***.cn/);招生微博(http://***/shuplzsb/)。十五、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融孚奖学金、公证奖学金、生乐奖学金、Fairness里格奖学金、Treevens森凡奖学金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咨询电话:021-39225523)十六、其他须知一、报名时间和审核办法: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两个环节,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两个环节后报名成功。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周一)14:00至27日(周四)14:00(登陆上海招考热线,网址:http://www.***.cn/,进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7年4月28日(周五)12:00—15:30;现场审核确认地点:本校庸夫楼101室。(一)普通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核确认:1、由毕业高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出具并盖章的毕业证明原件一份(毕业证明原件须包括考生姓名、学号、就读专业、是否计划内招生、能否按时毕业等内容),2017届春季毕业的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含)以上的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未获得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级证书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在现场审核确认当天上午组织的与该考试大纲同等要求的考试,且成绩合格,才能到指定场所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如考生参加该考试成绩不合格,不予进行现场审核确认,也不能参加专升本考试。4、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5、上海考生被外省市院校录取的2017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高考录检表复印件(录检表复印件须事先向毕业所在院校招生办公室索取并加盖其公章);6、《2017年上海政法学院专升本报名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打印该表,请务必同时上传清晰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二)根据市教委文件规定,退役士兵考生不受上述2、3所列两项条件的限制,但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本市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当年入伍,2016年退伍的退役士兵凭本人身份证、士兵退役证、专科(含高职)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本市普通高校2017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士兵退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的毕业证明原件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2017年上海政法学院专升本报名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打印该表,请务必同时上传清晰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所有报考者按照现场报名确认流程提交工作人员审核,并由报考者本人现场确认信息的准确和真实性(即在报名表上承诺并签名)。二、考试时间和地点:2017年法学专业考试科目(适用于应届专科高职考生)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科目一:法理学5月6日9:00—11:00在本校内。具体考场,请考生见准考证上的考场安排。科目二:民法学5月6日13:00—15:00
2017年法学专业考试科目(适用于退役士兵考生)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科目一:英语5月6日9:00—11:00在本校内。具体考场,请考生见准考证上的考场安排。科目二:民法学5月6日13:00—15:00
学校全称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就读校址校本部: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号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20号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2013年“专升本”招生计划为280名学院专业人数学制就读地址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12+3A2奉贤区海泉路100号计算机科学与
学校全称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就读校址校本部: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招生总计划数为38人(含退役士兵计划4人)门类专业名称普通计划退役士兵计划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5经济学(国际投资方向)52管理学财务管理(国际资产经营方向)4工商管理(国际企
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就读校址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2017年“专升本”招生计划为220名,具体招生计划安排如下:专业序号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制1传播学52年2广告学102年3新闻学102年4工商管理252年5物流管理202年6国
学校全称上海杉达学院就读校址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727号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其中退役士兵人数备注国际经济与贸易201招收经济管理类考生会计学151金融学151市场营销101专业不限护理学201招收护理专业考生日语51招收日语专业考生教育学(卫生教育方向151招收医学类专业
一院校全称上海政法学院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政法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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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政法学院就读校址校本部: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一)报考对象:1、被本市普通高校和上海考生被外省市普通高校录取的2013届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其中,包括2013届春季毕业的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2、本市2012年退伍的、具有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以及本市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
学校全称上海政法学院就读校址校本部: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一)报考对象:1、被本市普通高校和上海考生被外省市普通高校录取的2014届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其中,包括2014届春季毕业的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2、本市2013年退伍的、具有普通高校专科(高职)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以及本市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校
学校全称上海政法学院就读校址校本部: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一)招生专业和计划招生专业为法学。招生计划为80名[包括本市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当年入伍,2016年退伍的退役士兵和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本市普通高校2017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的招生计划4名]。(二)报考对象、考试科目、范围和条件:1、
学校全称上海政法学院就读校址校本部: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一)报考对象和条件:1、被本市普通高校和上海考生被外省市普通高校录取的2016届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其中,包括2016届春季毕业的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2、本市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当年入伍,2015年退伍的退役士兵和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