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各种原因退学的学生,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2006】费154号)的文件精神给予清退:
(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5)开除学籍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1、学费收费标准:学院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经相关物价部门批准,根据闽价费(2009)165号、闽价费(2012)323号、厦价服(2013)17号、厦价服(2014)32号文件,具体分专业学费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1)、社区管理与服务、民族传统体育、新闻采编与制作、社会体育,学费8250元/生·学年;(2)、建筑经济管理、播音与主持、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室
4、退费办法:凡各种原因退学的学生,按照(闽价【2006】费154号)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4、退费办法:凡各种原因退学的学生,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2006】费154号)的文件精神给予清退:
第二十四条经相关物价部门批准,根据闽价费(2009)165号、闽价费(2012)323号、厦价服(2013)17号、厦价服(2014)32号文件1、学费收费标准:(1)、社区管理与服务、民族传统体育、新闻采编与制作、社会体育,学费8250元/生·学年;(2)、建筑经济管理、播音与主持、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室内艺术设计、投资与理财、旅游管理、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学费8500元/生·学年;(3
5、退费办法:凡各种原因退学的学生,按照(按闽价费〔2013〕41号)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1、学费收费标准:学院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具体分专业学费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1)、民族传统体育、新闻采编与制作、社会体育,学费8250元/生·学年;(2)、建筑经济管理、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室内艺术设计、投资与理财、旅游管理、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学费8500元/生·学年。(3)、会计信息管理专业,学费9000元/生·学年。
4、退费办法:凡各种原因退学的学生,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2006】费154号)的文件精神给予清退:
4、退费办法:凡各种原因退学的学生,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2006】费154号)的文件精神给予清退:
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1、学费收费标准:(1)、投资与理财、旅游管理专业,学费7500元/生·学年。(2)、民族传统体育、新闻采编与制作、社会体育,学费8250元/生·学年;(3)、建筑经济管理专业,学费8500元/生·学年。(4)、会计信息管理专业,学费9000元/生·学年。(5)、智能交通技术运用、信息安全与管理、消防工程技术、安全防范技术专业,学费9350元/生·学年;(6)
4、退费办法:凡各种原因退学的学生,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2006】费154号)的文件精神给予清退:(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