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倡导快乐体育的体育教学俱乐部制。2008年2月,嘉庚学院在全院范围内推行体育教学俱乐部制,学生可自选锻炼项目、自选锻炼时间、自选授课教师。学校意在通过实施这一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对某些体育项目长期的兴趣,帮助他们树立“终身体育”的意识。
第十二条 嘉庚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在浙江、山东、上海按本科批次招生,在福建、四川、广西、内蒙、广东、湖北、江西、辽宁、河北、贵州、重庆、江苏、安徽、河南、北京、新疆、云南等省市按本科二批次招生,其他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批次,分别以生源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嘉庚学院2017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51个本科专业,70余个专业方向。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在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协调下,嘉庚学院可以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十四条 嘉庚学院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五条 录取时,专业投档采取“分数级差”方式(浙江、内蒙古除外)。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值为2分,第二专业志愿以下不设级差分。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情况调剂到相关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江苏考生选测科目均不低于“C”,专业投档不考虑等级,亦采用“分数级差”方式。
第十六条 嘉庚学院在浙江省按照“专业+学校”的组合方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2017年在浙江省录取的各专业均未设置选考科目要求),在内蒙古按照“招生计划1:1的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有关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考生可咨询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第十七条 嘉庚学院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的相关细则。
第十八条 嘉庚学院面向全国招收非师范艺术类专业考生,音乐学专业不招收器乐方向(除钢琴外)的考生,音乐表演不招收古琴专业的考生。各专业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福建省美术类投档后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及舞蹈学类投档后按专业分排序择优录取。福建省美术类综合分计算方式:
美术类专业综合分=文化投档成绩×50%+专业省统考成绩×2.5×50%。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
第二十条 除报考英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外,其余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一条 嘉庚学院实行学分制管理,并参照教育成本收费。根据闽价费〔2015〕171号文件,收费标准如下:
1、汉语言文学、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税收学、法学、英语、新闻学、学、广告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国际商务、工程管理(工商项目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文化产业管理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8000元人民币。
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房建工程项目管理)、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车辆工程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500元人民币;
3、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000元人民币;
4、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1000元人民币;
5、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2500元人民币;
6、每人每学年住宿费1300元人民币(四人间)。
第二十二条 上述收费,以物价部门终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13〕41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凡高考总成绩名列所在省份前100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或第一轮)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10万元。
第二十四条 福建省以外各省份(上海、海南、浙江、山东除外),凡高考总成绩(卷面分数,下同)在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江苏省统考科目总分在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选测科目在2B及以上)的文、理科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填报我校且第一轮投档被录取者(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如超出普通类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10分以上(含10分),奖励人民币6万元;如超出普通类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10分以内,奖励人民币4万元。
第二十五条 浙江省凡高考总成绩超过到第一阶段分数线10分及以上,山东省高考总成绩超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70分(文科)、90分(理科)及以上,上海市高考总成绩超过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90分及以上,海南省高考总成绩超过本一批(普通本科院校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90分(文科)、80分(理科)及以上的普通类考生,填报我校且第一轮投档被录取者,如超过上述标准10分以上(含10分),奖励人民币6万元;如超出上述标准10分以内,奖励人民币4万元。
第二十六条 福建省文、理科考生填报我校且第一轮投档被录取者,如高考总成绩超出普通类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12分以上(含12分),奖励人民币3万元;如超出普通类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18分以上(含18分),奖励人民币5万元。
第二十七条 凡高考总成绩不低于普通类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分(含超过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福建省文、理科考生,平行志愿填报我校且第一轮投档被录取者,按高考总成绩排名,文科第1至第15名和理科第1至第15名,各奖励人民币2.5万元;文科第16至第30名和理科第16至第30名,各奖励人民币2万元。
第二十八条 被录取的考生如果同时符合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条件者,只能享受高的一项奖励。
新生须按照以下要求完成入学报到各环节手续:
1.信息采集。8月10日开始至入学前,访问“新生服务平台”http://welcome.***,使用录取通知书编号和考生号 (注意:不是准考证号!)登录并填报个人各项真实资料,以取得学号和学校邮箱。
注意:信息采集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将作为入学后的学籍档案数据,必须真实、详细地填写(通讯地址若为高中学校的请改为正确的家庭通讯地址)。
2.缴交学杂费。请收到通知书的各位同学务必仔细阅读通知书内附带材料中的《新生缴费须知》,按《新生缴费须知》提供的方式缴交学杂费。完成缴费后方可办理后续环节手续。
3.注册。8月26日(8:00-18:00),按照我校迎新工作人员的引导,到所在院系、专业注册点凭《录取通知书》入学注册卡登记注册(无需其他材料),并领取新生资料袋。26日18:00之后到校的新生,可于27日到主3#612教务部学务管理中心报到注册。
注意:注册现场仅需出示《录取通知书》入学注册卡(现场缴费者需同时出示《录取通知书》及足额缴费的凭据),建议单独随身携带,其他个人材料无需出示。
4.入住。8月26日(8:00-18:00),按照我校迎新工作人员的引导,到入住园区办理入住手续。(因特殊原因提前到校的同学,请联系我校迎新工作人员办理)。
5.递交个人档案材料。入住学生园区后,按照所在院系规定的时间与方式递交个人档案材料(包括新生的个人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照片及其他档案等)。档案材料一般不在注册现场收取,请妥善保管。
新生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日期内,可选择下述任何一种方式来校报到:
1.火车、动车
(1)厦门北站:出站口大厅设有新生接待点,有专车直接将新生送达校区。为减少拎着行李换乘车船的辛苦,建议所乘坐火车经过厦门北站的新生和家长在厦门北站下车。
(2)厦门火车站:出站口仅设有新生引导点(仅提供咨询,没有交通转接)。
(3)漳州火车站不设置新生接待点。
2.汽车
(1)厦门市所有汽车站均不设置新生接待点。其中,抵达厦门梧村汽车站的新生如有需要可就近前往厦门火车站新生引导点咨询;抵达厦门其他汽车站的新生可自行前往厦门旅游客运码头乘坐学校专船。
(2)漳州市所有汽车站均不设置新生接待点。
3.飞机
厦门高崎国际机场T3、T4航站楼设有新生接待点,负责引导乘飞机到达厦门的新生乘坐空港快线直达学校、或乘坐的士到厦门旅游客运码头,再乘坐专车专船抵达校区。
4.自行抵达厦门旅游客运码头
厦门旅游客运码头设有新生接待点,有专船将新生送到漳州港,再转乘专车抵达校区。
5.自驾车.有以下路线可供选择:
高速、经厦门或漳州路线:
注:各接待及引导点的工作时间为8月26日8:00-18:00
附1:厦门旅游客运码头咨询电话0592-298555,漳州港码头咨询电话0596-6856557。
附2:新生可以提前用圆珠笔填写学校附寄的行李标签,并妥善固定在自己携带行李的明显位置,注意保留存根,便于认领行李。
附3:迎新期间,乘坐厦门往返漳州港的快艇需出示身份证和船票。船票凭录取通知书在厦门旅游客运码头迎新点领取。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下简称“嘉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厦门大学与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的全日制独立学院,是一所应用型

第二十条嘉庚学院实行学分制管理,并参照教育成本收费。根据闽价费〔2015〕171号文件,收费标准如下:1、汉语言文学、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税收学、法学、英语、新闻学、学、广告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国际商务、工程管理(工商项目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文化产业管理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8000

第十九条嘉庚学院实行学分制管理,并参照教育成本收费。收费情况如下:1、汉语言文学、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税收学、法学、英语、新闻学、学、广告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土木工程、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国际商务、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文化产业管理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7000元人民币。2、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第十九条嘉庚学院实行学分制管理,并参照教育成本收费。根据闽价费〔2015〕171号文件,收费标准如下:1、汉语言文学、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税收学、法学、英语、新闻学、学、广告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国际商务、工程管理(工商项目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文化产业管理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8000

第三十二条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学院网址:http://www.jgxy..cnhttp://www.jgxy..cn/(教育网),http://www.http://www./(公网)通信地址:福建省?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嘉庚学院邮编:363105联系电话:0596-传 真:0596-电子邮箱:admissi

3.工程管理专业文史类只招收工程管理(工商项目管理方向),理工类招收工程管理(工商项目管理方向)(学费18000元/年)和工程管理(房建工程管理方向)(学费20500元/年)。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第十一条嘉庚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在福建、浙江、山东、上海、四川、广西、内蒙、贵州(部分专业)等省市按本科二批次招生,其他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批次,分别以生源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第十二条嘉庚学院2015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52个本科专业,79个专业方向。在录取过程中

第三章办学特色第十一条倡导快乐体育的体育教学俱乐部制。2008年2月,嘉庚学院在全院范围内推行体育教学俱乐部制,学生可自选锻炼项目、自选锻炼时间、自选授课教师。学校意在通过实施这一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对某些体育项目长期的兴趣,帮助他们树立“终身体育”的意识。第十二条嘉庚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在福建、浙江、山东、四川、广西、内蒙、广东、湖北、江西、辽宁、河北、贵州、重庆等省市按本科二

第三章办学特色第十一条倡导快乐体育的体育教学俱乐部制。2008年2月,嘉庚学院在全校范围内推行体育教学俱乐部制,学生可自选锻炼项目、自选锻炼时间、自选授课教师。学校意在通过实施这一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对某些体育项目长期的兴趣,帮助他们树立“终身体育”的意识。第十二条嘉庚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普通类在浙江、山东、上海、广东、辽宁按本科批次招生,在海南、天津按本科B批次招生,在福建

第三章办学特色第十一条倡导快乐体育的体育教学俱乐部制。2008年2月,嘉庚学院在全院范围内推行体育教学俱乐部制,学生可自选锻炼项目、自选锻炼时间、自选授课教师。学校意在通过实施这一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对某些体育项目长期的兴趣,帮助他们树立“终身体育”的意识。第十二条嘉庚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在浙江、山东、上海按本科批次招生,在福建、四川、广西、内蒙、广东、湖北、江西、辽宁、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