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培养与管理。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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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2 09:33
(二)考试4月下旬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通初选的学生进行考试,考试以面试为主,具体安排届时将通过报名系统、邮件和招生办网站上的公告通知考生本人。
考核(一)初选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达的台湾免试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考虑学生的学测成绩和综合素质等,择优选拔一部份学生进入面试考核环节。考生可于报名结束后一周登录台湾学生免试入学申请报名系统(请直接点击查看)查询初审结果,我校招生办网站将同步公示初审合格准予考试名单。(二)考试4月下旬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通初选的学生进行考试,考试以面试为主,具体安排届时将通过报名系统、邮件
学费台湾学生与内地(大陆)学生学费标准一致。录取的学生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1.人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文学院、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医学院每人每学年5460元;2.航空航天学院按航空航天类进行招生,学生入学后在专业分流前每人每学年5460元;专业分流后到机电工程系和自动化系各专业学生每人每学年5460元,分流到航空系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每人每学年
报名条件1.持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台湾地区当年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简称“学测”)成绩达顶标级或前标级的台湾高中毕业生或大陆台商子弟(女)学校高中毕业生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申请时间2017年3月1日―4月10日
奖学金台湾学生可申请教育部设立的台港澳侨学生的专项奖学金、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以及校内其他奖学金。
在校管理及毕业1.在校港澳台学生的教学管理采取与大陆学生趋同化的管理模式。2.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学士学位。3.寒暑假可自费离境探亲访友。
招生计划和专业2017年我校计划招收台湾免试生20名(实际将根据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培养需求和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序号院系名称计划数招生大类专业限制分流的专业或方向授予学位1人文学院2人文科学试验班文理兼收汉语言文学(含戏剧影视文学方向)文学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含世界史方向)历史学考古与博物馆学历史学哲学哲学人类学法学2新闻传播学院2新闻传播学类文理兼收新闻学文学学文学广告学文学传播
培养与管理被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学生管理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统一管理,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培养与管理被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培养与管理。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