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单独考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的录取经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单独考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必须填写《2016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收文化单独考试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1式2份,并报送我校。考生只能把确认表报送给我校,如因报送多所高校造成录取中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我校将考生拟录取确认表、录取公函以及拟录取考生名单,一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
3、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不含已被确定为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分项目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在拟招生人数前30%的考生,确定为可按文化成绩不低于当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65%(或达当地高水平运动员分数线)录取的考生,此类考生公示人数不超过9人。
3、体育专项测试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二类考生,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对于本科批次已合并的省份,录取分数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高水平运动员原则安排在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就读,录取的考生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入校后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专业学习必须在学校统一安排下进行。
四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确定和公示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若考生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资格测试的须参加所在省招生部门组织的体育专项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人选2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拟录取公示的考生取消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资格3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按各项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确定签约资格考生签约资格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来校提交与报考项目一致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查验并签订浙江财经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认定协议书签约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签约者视为放弃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资格4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
(3)其他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线。
(3)其他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线。
(3)其他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注:对于上海市、浙江省,以及其他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线。
3、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中(不含已被确定为文化课单考合格考生),专项测试成绩排名在拟招生人数前30%的考生,确定为可按文化成绩不低于当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如有A、B线则按A线执行)65%录取的考生,此类考生公示人数不超过9人。
(3)其他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线,具体要求根据教育部文件执行。
4、其他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不低于当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