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办,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相关事宜(一)根据陕西省关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有关精神,已被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且报到注册的考生,不能参加陕西省2017年高考或单招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陕西省2017年普通高考或单招高考,不影响其他学校录取。(二)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专业,也不能转入其它学校。(三)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与通过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四)新生入
考试考试工作在省、市考试管理中心指导与监督下,由学院自主命题组织考试。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一)笔试: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00分,总分3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考试内容:高考学生考试内容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2017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考试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凡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的考生,都可申请参加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第十二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登录省招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学院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三条凡申请学院的考生于2
基本原则(一)实行学院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二)对申请入学考生进行相应的考核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和个人素养。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三)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指导思想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指导下,以陕西省教育厅、省招办的有关招生政策为依据,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在以生为本的前提下选拔合格人才,促进教育的公平、公正,同时规范操作手段,严肃政策、严密程序、严格管理,做好招生工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分类考试招生采用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模式,在招生工作中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省、市招生部门、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三条学院全称
招生对象凡已报名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已报名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且符合资格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请参加学院单独考试招生。
第五条办学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1号邮政编码:712000学院网址:http://www.学院招生网:http://zsw.招生咨询电话:029-
违规处理对于在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考试管理中心,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违规处理对于在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办,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