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我校招生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式公平录取结果公示2三峡大学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招生工作举报及申诉电话6393833举报及申诉邮箱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8号三峡大学行政楼421房答案来源于2022级三峡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范围及政策我校于2017年开始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不限专业。现场确认和复试时需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我校于2017年开始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不限专业。现场确认和复试时需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我校于2017年开始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不限专业。现场确认和复试时需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2.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在录取前须签订合同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与委托、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本人负责。

1.普通培养: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

七、学制、培养费、奖学金博士生标准学制为三年,培养费标准为1万元/年。如需延长学习年限,按学校的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奖学金和资助办法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博士生标准学制为三年,培养费标准为1万元/年。如需延长学习年限,按学校的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奖学金和资助办法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博士生标准学制为三年,培养费标准为1万元/年。如需延长学习年限,按学校的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奖学金和资助办法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博士生标准学制为三年,培养费标准为1万元/年。如需延长学习年限,按学校的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奖学金和资助办法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一)双选要求根据省学位委员会文件要求,每位导师指导各种类型研究生(包含在职及博士研究生)人数不得超过5人/届。

(三)材料归档与报送《指导教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审批表》由学院留存,《指导教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汇总表》(纸版)于双选结束后一周内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四、培养计划录入、审核及修订待双选完成后,请通知2017级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培养方案来制定学生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录入及修订截止时间:2017年9月14日。学生培养计划提交后,请导师、院系尽快完成审核工作。系统关闭后,本学期将不再受理修订培养计划。附件1:指导教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审.doc附件2:指导教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汇.xls

一、核对和完善培养方案学院核对和完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2017版培养方案并提交,培养方案录入截止时间:2017年9月8日。

二、匹配学生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匹配2017级学生培养方案(若匹配错误,可重新匹配,将之前的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