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精神核定的终收费标准执行。

2、“三校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采取综合评分(300分)=文化基础(200分)+职业适应能力测试及面试(100分)。依据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基础测试为笔试,笔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总分为200分,语文100分、数学50分、英语为50分。职业技能测试为上机操作,测试内容为信息技术操作题。

第二十四条联系方式联系单位: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9―传真:029―网址:www.邮箱:sxitu@

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精神核定的终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1.普通高中生:实行综合评分。即:综合评分(总分300分制)=高中学业水平成绩(7科共140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6项共90分)+职业适应能力测试及面试(70分)依据计划、专业和综合评分由高到低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面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依次排列。

相关待遇综合评价注册入学的考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由我院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宣传与咨询综合评价招生宣传与咨询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办组织实施,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和学院对综合评价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六章录取规则2.对于没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但确为普通高中的学生,录取规则按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对待。3.“三校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采取综合评分(300分)=文化基础(200分)+职业适应能力测试及面试(100分)。依据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录取。2.高中综合素质综合评分满分90分。其中A级计15分;B级计13分;C级计10分;D级计8分;3

第二十一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十九条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精神核定的终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