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总分为300分。
对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总分的30%,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成绩占总分的1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总分的60%。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以下标准赋分:A以90分计,B以80分计,C以70分计,D以60分计。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通用技术,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含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合作、运动健康和审美表现。
“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等,文化基础笔试成绩占综合评价考试总分的40%,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院2018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高职综合

第十九条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收费标准: 学费:5500元/年;住宿费:650元/年。

第十七条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各科目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10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折算后满分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由我院评判满分为100分;“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文化基础我院评判满分为150分,职业技能测试我院评判满分为150分。高中毕业生入学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100分)+我院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50分)+我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6]44号)精神,我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类型为综合评价招生。为确保我院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

(一)综合评价招生测试形式及赋分办法 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总分为300分。 对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总分的30%,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成绩占总分的1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总分的60%。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以下标准赋分:A以90分计,B以80分计,C以70分计,D以60分计。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

正式录取备案 我院于2017年4月19日至20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公示各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

第三条学院全称: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32,在陕招生代码:8116。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总分为300分。 对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总分的30%,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成绩占总分的1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总分的60%。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以下标准赋分:A以90分计,B以80分计,C以70分计,D以60分计。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通用技术,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含道

第四阶段:考生考试阶段(2016年3月9日至2016年3月13日) 1.普通高中毕业生 确认时间:3月9日至12日每天8:30—10:00 领准考证时间:3月9日至12日每天8:30—10:00 面试时间:3月9日至12日每天9:00—12:00,14:00—17:00 地点:西安市友谊西路175号 注:考生确认、领取准考证均需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张1寸近

第九条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