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736,在陕招生代码:8129。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西北地区一所通信信息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开设有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金融管理、动漫制作技术等20个专业,在校生5900名。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中段
邮编:712000
学院网址:http://www.sptc.***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监察审计处等部门组成。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接待考生及数据汇总上报,教务处负责考生各种测试,监察审计处负责招生录取全程的监督。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www.sptc.***/zhaosheng/
招生咨询电话:029-33733333 029-33732266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学院在本院招生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本院招生信息网公布计划数为准。
第十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招生代码:8129
国家标准代码:13736
陕西高招代码:8129
陕西中招代码:001108
咨询电话:029-
咨询QQ: 
QQ群: 
学院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中段
“普高生”只参加分专业类职业适应性测试。“三校生”及没有学业水平成绩或学业水平成绩不完整的考生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分专业类职业技能测试。1.职业适应性测试  “普高生”考生只参加分专业类(机电设备与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通信类、金融类、财经商贸类1、财经商贸类2)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兴趣取向和个性思维品质,满分300分。2.文化素质测试  “三校生”及没有学业水平成绩或学业水平成绩不完整考生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由我院组织考试,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总分300分,每科各100分。3.职业技能测试 “三校生”考生除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外,还需参加分专业类(机电设备与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通信类、金融类、财经商贸类1、财经商贸类2)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创新思维能力,满分300分。
已参加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简称普高生)或已参加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简称三校生)。
单独考试招生录取新生与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性质、待遇完全相同。

第十四条学院于2016年3月6日至30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者,只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为面试。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者,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文化基础测试方式为笔试,职业技能测试方式为面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院2018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高职综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6]44号)精神,我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类型为综合评价招生。为确保我院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院2021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院纪检部门社会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三条学院全称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736在陕招生代码8129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院2019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阳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精神及《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为首批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是全国邮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单位。第三条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由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及陕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我院2022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院纪检部门社会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三条学校全称: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736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院2018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阳光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三条学校全称: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