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党组织关系:(1)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在沈阳市并隶属于“中共沈阳市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名头写“中共沈阳理工大学党委”;(2)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在沈阳市但不隶属于“中共沈阳市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名头写“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去向单位处写“沈阳理工大学”;(3)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在外省、市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名头写“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去向单位处写“沈阳理工大学”;(4

1.党组织关系转移过程:(1)外省、市考生:所在单位党委组织部→所在地级市委组织部→沈阳市委组织部→辽宁中医药大学党委组织部→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党总支(2)沈阳市考生:所在单位党委组织部→辽宁中医药大学党委组织部→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党总支

5.《户口迁移证》右下角必须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和户籍民警章,盖章要清晰。

3.自取通知书同学:在管理系统上填报自取通知书的同学,可于7月3日-7月14日,到服务中心211招生科领取通知书,可代领。

(三)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报到时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7.其他不明事项可咨询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24--89723965。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二?一七年五月十日

6.请考生注意组织关系转出的有效期(我校一般为8月末9月初开学),不要提前办理。

5.组织材料要求单独封装并邮寄至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档案馆。也可由本人自己携带在报到后统一提交。邮寄地址为: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邮编:110136联系人:档案馆联系电话:024-89723816

3.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入我校研究生的党组织关系由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到组织部进行办理。

1.党组织关系在沈阳市外(包括市内的省属部门)的考生,需到所在单位上级组织部门(与沈阳市委平级)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台头为“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党组织关系在沈阳市内的考生,组织关系介绍信可由单位所在党委或上级隶属党组织直接开至“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