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在沈阳市并隶属于“中共沈阳市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名头写“中共沈阳理工大学党委”;
(2)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在沈阳市但不隶属于“中共沈阳市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名头写“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去向单位处写“沈阳理工大学”;
(3)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在外省、市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名头写“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去向单位处写“沈阳理工大学”;
(4)请考生注意《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入学报到时《组织关系介绍信》需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接收;
(5)入学后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所在学院辅导员处,并由兼职组织员收齐后统一上交组织部。

5.《户口迁移证》右下角必须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和户籍民警章,盖章要清晰。

(三)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报到时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5.组织材料要求单独封装并邮寄至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档案馆。也可由本人自己携带在报到后统一提交。邮寄地址为: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邮编:110136联系人:档案馆联系电话:024-89723816

3.自取通知书同学:在管理系统上填报自取通知书的同学,可于7月3日-7月14日,到服务中心211招生科领取通知书,可代领。

1.党组织关系在沈阳市外(包括市内的省属部门)的考生,需到所在单位上级组织部门(与沈阳市委平级)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台头为“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党组织关系在沈阳市内的考生,组织关系介绍信可由单位所在党委或上级隶属党组织直接开至“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党委”。

党组织关系转接及组织档案1、本校原则上不接受民族预科生的中学档案,中学档案一律寄至招生院校,如招生院校要求中学档案放在我校保管的,则按如下程序办理: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毕业校(或当地档案管理单位)领取本人档案(档案袋须密封并加盖密封章),报到后将本人中学档案交本班辅导员。2、请自带党、团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抚顺市新生将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中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去向填写“民族教育

党团关系:1、党组织关系:(1)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在沈阳市并隶属于“中共沈阳市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名头写“中共沈阳理工大学党委”;(2)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在沈阳市但不隶属于“中共沈阳市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名头写“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去向单位处写“沈阳理工大学”;(3)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在外省、市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名头写“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去向单位处写“沈阳理工大

2、团组织关系:(1)团员应携带《团员证》转接团组织关系;(2)入学后团员将《团员证》交所在学院辅导员处,由各学院团委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3.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入我校研究生的党组织关系由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到组织部进行办理。

1、党组织关系:(1)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在沈阳市并隶属于“中共沈阳市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名头写“中共沈阳理工大学党委”;(2)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在沈阳市但不隶属于“中共沈阳市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名头写“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去向单位处写“沈阳理工大学”;(3)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在外省、市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名头写“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去向单位处写“沈阳理工大学”;(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