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有志愿考生无法完成计划时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如果投档成绩相同,在录取专业时,文科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
辽宁省普通类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采用分数优先录取,即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辽宁省中职升高职考生进档考生录取办法:考生达到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总成绩(文化基础课、技能考核、专业综合课成绩总和)控制线,同时技能考核成绩达到60分,在此基础上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成绩相同按省有关录取政策执行。
其他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专业志愿清,即按计划数、专业志愿顺序及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完成计划则不再查看第二专业志愿,如第一专业志愿未录满则在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中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完生计划为止。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内蒙古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3.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进档考生的专业(按学科类招生的专业,以大类招生专业进行录取)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无专业极差分数。除分数达不到所报专业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以外,其他考生原则上不予退档。设计学类、动画专业: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符合有关省(市、区)相应层次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控制分数线要求,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普通类专业:根据在各省份公布的招生计划,我校专业(类)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文化课成绩加政策性加分)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理工类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数学”成绩
5、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进档考生的专业(按学科类招生的专业,以大类招生专业进行录取)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无专业极差分数。除分数达不到所报专业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以外,其他考生原则上不予退档。设计学类、动画专业: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符合有关省份相应层次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控制分数线要求,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志愿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工类专业按照数学语文英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文史类专业按照语文数学英文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艺术类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艺术文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中职升
3.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有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份,我校均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不再对其进行校考,无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份,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须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为山东省和河北省考生。文化课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后,分省、分文理,按如下两个办法分别录取:一是我院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按我院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文科考生依次按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有志愿考生无法完成计划时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如果投档成绩相同,在录取专业时,文科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辽宁省普通类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采用分数优先录取,即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辽宁省中职升高职考生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按计划数、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考生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原则。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有志愿考生无法完成计划时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如果投档成绩相同,在录取专业时,文科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辽宁省普通类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专业志愿之间设分数级差。第一专业志愿和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5分,第二专业志愿和第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5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有志愿考生无法完成计划时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如果投档成绩相同,在录取专业时,文科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辽宁省普通类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采用分数优先录取,即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辽宁省中职升高职考生进档考生录取办法:考生达到省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