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完善以教育部的“十公开,二十六个不准”为主要内容的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录取规则 1.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 2.各专业招收的考生科类按各省公布的计划执行。 3.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规定,落实各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认真调阅考生档案,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4.具体录取方式: 对于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决定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即在录取过程中,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
招生专业及计划 以各省教育厅核定公布的计划为准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学费标准:文科专业4700元/学年,工科专业5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 住宿费:1200元/学年; 代办费:800元/学年(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奖助学措施:学院有国家、省、市、学院和企业等多种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特殊困难的可申请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参加勤工俭学。学院承诺帮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苏州吴中大道国际教育园致能大道1号 咨询电话:0512-、、 传真:0512-、 邮政编码:215104 电子邮件:zhaosheng@.cn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http://zs..cn 招生微信:苏工院招生办微信号:sgy-zsb 【声明】我院从
学院概况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普通高校,是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其前身可追溯到成立于1946年9月的“江苏省立苏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是苏州早建立的工科类职业技术学校。 学院现设有精密制造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电子与通信工程系、软件与服务外包学院、经贸管理系、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系、国际教育学院、汽车工程系、思想政治教学部、体育部等10个教学单位。现
4.具体录取方式: 对于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决定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即在录取过程中,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艺术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
监督和保证1.学校由校纪委、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进行纪律约束,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以教育部的“十公开,二十六个不准”为主要内容的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监督和保证1.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和执行教育部的“十公开”要求和“30个不得”的招生工作禁令。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以教育部的“十公开,二十六个不准”为主要内容的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完善以教育部的“十公开,二十六个不准”为主要内容的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