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调剂报名的条件我院非全日制研究生接收校内、校外调剂。调剂基本条件为:考生须满足初试统考科目相同、业务课科目相同或相近、专业相近,初试成绩达到我校教育学专业复试分数线(政治45、外语45、业务课一90、业务课二90,总分320)。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录取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2.非全日制非定向散生●食宿自理,学费根据国家规定和天津市物价部门审批的学费标准执行;●原非全日制散生培养模式,在校本部、非工作日排课;●党建、学工等工作参照全日制学生管理,无国家拨款奖助学金,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按照学校现行状况,依据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式,可纳入派遣计划,毕业时依据学生意愿可发放三方协议和办理派遣手续,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当年新政策执行。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及培养方式1.非全日制定向生●非全日制定向生,不,不转档案,不签三方协议,派回原单位,不转户口;●原非全日制散生培养模式,在校本部上课,非工作日排课。2.非全日制非定向散生●食宿自理,学费根据国家规定和天津市物价部门审批的学费标准执行;●原非全日制散生培养模式,在校本部、非工作日排课;●党建、学工等工作参照全日制学生管理,无国家拨款奖助学金,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按照学校现行状况,依据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式,可纳入派遣计划,毕业时依据学生意愿可发放三方协议和办理派遣手续,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当年新政策执行。3.非全日制非定

3.非全日制非定向生(实践基地培养模式)●依托研究生实践基地(已有基地和成熟的科研机构)进行培养,可提供食宿条件;●可考虑在校本部集中或轮流安排的公共课课程学习,其他培养阶段在基地完成;●参照全日制学生管理,实践基地力争解决户口挂靠、奖助学金和就业指导等问题。

1.非全日制定向生●非全日制定向生,不,不转档案,不签三方协议,派回原单位,不转户口;●原非全日制散生培养模式,在校本部上课,非工作日排课。

二、调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或领域(共48个计划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备注045101教育管理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045114现代教育技术045120职业技术教育(石油化工类、加工制造类、能源与新能源类、信息技术类)必须有相关专业基础

八、学历、学位证书授予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非全日制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学历、学位证书双证管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5、学历学位证书双证管理与原来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有“学位证”不同,今后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还多一个“毕业证”。毕业证书注明学习方式,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五、学历、学位证书双证管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招生、培养、学位授予、质量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将纳入我校现行研究生教育管理体系,保障人才培养质量。非全日制研究生将成为学校学术研究的重要人力资源,是我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