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3办理时间今年初步预计在7月中旬到8月下旬双休日除外具体时间见各级学生资助网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告为准专升本本科毕业后考取研究生再申请贷款的因就学信息发生变化需先在系统中提出就学信息变更与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后再申请办理续贷手续答案来源于2021年武汉科技职业学院高校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程序及材料准备
3现场办理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前往贷款办理现场经审核同意后由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指导到场一方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写板签订电子合同并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姓名需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打印借款合同副本和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3办理时间今年初步预计在7月中旬到8月下旬双休日除外具体时间见各级学生资助网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告为准专升本本科毕业后考取研究生再申请贷款的因就学信息发生变化需先在系统中提出就学信息变更与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后再申请办理续贷手续答案来
5.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长不超过20年。学生在校及毕业后3年期间为偿还本金宽限期,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1.申请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⑤家庭经济
4.贷款利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由经办机构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应及时向组织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原县级
3.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人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
5、办理时间:去年集中在8月中下旬到9月初(双休除外),今年初步预计会与去年基本相同,具体时间见各级学生资助网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告为准。另外:请首次申请贷款学生提前熟悉有关贷款知识,贷款现场有可能对贷款知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一般在办理现场可以查看)重点提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针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学生,不与其他资助措施挂钩,是否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影响奖助学金
2、网上申请:贷款办理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n/,按要求填写申请,并从在线系统导出打印《申请表》。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5、办理时间:去年是集中在7月下旬和8月上中旬(双休除外),今年初步预计会与去年基本相同,具体时间见各级学生资助网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告为准。专升本、本科毕业后考取研究生再申请贷款的,因就学信息发生变化,需先在系统中提出就学信息变更与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后,再申请办理续贷手续。
2.办理程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终审批并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