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各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录取公示
学院将在考试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并组织录取,录取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将拟录取名单和相关信息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终录取名单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实际公布录取结果为准。
3.录取通知
录取手续完毕后,由学院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4.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规定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2、对口升学试题(测试内容:医学类专业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对应考生科类:中职对口升学,医学类
1、单独招生考试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普通高中毕业生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能力考试;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使用结业成绩+综合能力考试;其他考生使用专业基础测试成绩+综合能力考试的选拔模式。
1、普通文理科试题(测试内容:普通高中语文、普通高中数学、普通高中英语),对应考生科类:普通文科、普通理科
2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实施方案确定招生计划集体研究招生录取程序录取控制线统一领导单招工作3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报名题库建设考试录取等工作4学院纪检监察处负责监察工作学院招生就业处会同教务科技处负责新生资格审查工作答案来源于2022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2、考试形式为机试,随机抽题,现场出成绩。录取办法录取办法
考试咨询:校本部(联系人:张佳楠);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巴彦淖尔(联系人:张慧民);乌兰察布(联系人:郭建民);通辽、兴安盟、呼伦贝尔(联系人:马昕)。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2016/12/23
1、单独招生考试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普通高中毕业生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能力考试;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使用结业成绩+综合能力考试;其他考生使用专业基础测试成绩+综合能力考试的选拔模式。普通高中毕业生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能力考试;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使用结业成绩+综合能力考试;其他考生使用专业基础测试成绩+综合能力考试的选拔模式。
考试及成绩评定标准考生必须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学院核发的“单独招生准考证”进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一)考试1、考试方式:机试。2、机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根据考生分布情况在考前公布。3、考试地点:呼和浩特、包头、乌海、临河、东胜、集宁、赤峰、通辽、乌兰浩特、呼伦贝尔等(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将适当增加考点)。4、试题范围:基本文化素质、专业技能、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综合素质测
2、考试地点:考试地点根据考生生源地情况就近分配。具体地地点如下:(1)呼和浩特考点:内蒙古电力交通职业学校(呼和浩特新城区鸿盛生活区)(2)乌海考点: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3)赤峰考点:内蒙古东方科技专修学院(赤峰市松山区振兴大街71号)
考试地点:为方便考生,考生可选择“校本部考点”或者“就读学校考点”进行考试。(就读学校未设置单招考点的考生需到“校本部考点”或申请到就近考点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