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部
2017年6月27日
8.新生入校后,由学院对新生进行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和手续的,学院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户口、党团关系转接
2、请各系按照规定时间前来充磁及补卡,逾期将不再受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6月29日(18周四):2013级建筑学、城市规划及2014级;6月30日(18周五):2015级;7月3日(19周一):2016级。
1、充磁及补卡工作以班级为单位统一进行办理,学生个人前来则不予受理。
3、优惠卡充磁、补卡地点:学籍管理部1206办公室学籍管理部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