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对象: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并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2.考生申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6日17:00之间,通过省招生办设立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3.报名确认:凡申请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在省招办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名后,考生分别于2017年3月18日或3月25日在我校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面试及考试,现场确认必须携带本人1寸照片2张、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确认报名信息,并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同时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00时至6日17:00时,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1、宣传组:具体负责部门为招生办、宣传处组长:张会芳、王亚萍。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招生宣传工作,包括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招生简章》的编制、各类招生广告和宣传资料的制作、学校网站、招生网的更新维护;及对外宣传等工作。
收费标准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标准为:学费:9000元/每学年,住宿费800元/每学年(8人间)。
2.“三校生”综合评价总分300分(1)面试:面试以申报专业关联基础知识提问方式进行,同时考虑学生政治思想品德、综合素质评价、身体状况等因素,综合量化后择优录取,满分100分。(2)文化基础测试:考生通过笔试两个科目,每个科目总分为100分,满分200分。综合评价达到学校录取标准即予以录取。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三条学校全称: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4222
本实施方案由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11月28日
(2)文化基础测试:测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生物,测试方式为笔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进行,满分200分。综合评价达到学校录取标准即予以录取。
2、根据普高生和三校生报名人数比例,由学校酌情分配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各自录取计划数。
4、报名注册组:责任部门为招生办、各系部。组长:张会芳、各系部负责人。主要职责是做好已录取新生的报到、注册、交费、组织协调等工作。
公示方式及报到时间1.公示方式:我校于2017年4月6日前,将本校综合评价招生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所报送的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2.报到时间:经学校预录取公示的考生于2017年4月8日至18日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报名方式1.招生对象: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并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2.考生申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6日17:00之间,通过省招生办设立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3.报名确认:凡申请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