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标准为:学费:9000元/每学年,住宿费800元/每学年(8人间)。
录取规则1.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及省招生办有关政策和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2.根据我校统一组织考试的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3.根据普高生和三校生报名人数比例,由学校酌情分配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各自录取计划数。4.学校在2017年4月19至20日,到陕西省招生办为已报到注册的学生办理正式备案手续,并签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三条学校全称: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4
5、接待服务组:责任部门为校办公室、学生处。组长:雒建慧、吴宏辉。主要职责是负责考试、面试、新生报名注册期间的用车安排;校园内引导指示标示的制作、学生志愿者的引导和服务工作;
自驾车路线:上西安绕城高速——往汉中、成都方向行驶——在三星城下高速——过收费站后直行——往秦镇、户县方向行驶——过秦镇大桥直行3公里即到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3月13日
招生原则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由学校统一领导,严格按照学校招生章程执行,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坚决不予录取。
1、宣传组:具体负责部门为招生办、宣传处组长:张会芳、王亚萍。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招生宣传工作,包括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招生简章》的编制、各类招生广告和宣传资料的制作、学校网站、招生网的更新维护;及对外宣传等工作。
2.“三校生”综合评价总分300分(1)面试:面试以申报专业关联基础知识提问方式进行,同时考虑学生政治思想品德、综合素质评价、身体状况等因素,综合量化后择优录取,满分100分。(2)文化基础测试:考生通过笔试两个科目,每个科目总分为100分,满分200分。综合评价达到学校录取标准即予以录取。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三条学校全称: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4222
本实施方案由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11月28日
收费标准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标准为:学费:9000元/每学年,住宿费800元/每学年(8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