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西北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西北大学;英文名称为NorthwestUniversity,缩写为NWU。现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教育部和陕西省共建高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教育,部标码为10697,办学层次为重点本科和高职。学校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及专业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第三条学校培养的本、专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北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现有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学府大街1号)、太白校区(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229号)、桃园校区(西安市莲湖区高新四路115号)。互联网域名为http://www.***.cn。
第五条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的类型包括:统考录取、自主招生、高校专项、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招生等。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西北大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集体审议和决策。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纪委书记和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包括学校纪委办公室、教务处及招生部门负责人。
第九条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西安财经学院是中央与陕西省共建,以经济和管理类学科为主,经、管、文、法、理、工、艺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办学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常路南段2号、西安市翠华南路44号、西安市翠华
2017年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西安财经学院是中央与陕西省共建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干以文学法学理学工学艺术学为支撑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办学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常路南段2号西安市翠华南路44号西安市翠华南路105号西安市小寨东路64号学校办学类型公办学校国标代码11560第三条招生层次本科第四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并达到相关规定后毕业颁发西安财经学院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条例规定标准的毕业生颁发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西安财经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西安财经学院是中央与陕西省共建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干以文学法学理学工学艺术学为支撑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办学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常路南段2号西安市翠华南路44号西安市翠华南路105号西安市小寨东路64号学校办学类型公办学校国标代码11560第三条招生层次本科第四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并达到相关规定后毕业颁发西安财经学院毕业证书达到学位管理规定标准的本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西安财经学院是中央与陕西省共建,以经济和管理类学科为主,经、管、文、法、理、工、艺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办学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常路南段2号、西安市翠华南路44号、西安市翠华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西安财经学院是中央与陕西省共建,以经济和管理类学科为主,经、管、文、法、理、工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办学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常路南段2号、西安市翠华南路44号、西安市翠华南路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西北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西北大学英文名称为缩写为现为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和陕西省共建高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教育部标码为10697学校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及专业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第三条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学校法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西北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西北大学,英文名称为NorthwestUniversity,缩写为NWU。现为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教育部和陕西省共
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十一条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十二条学校将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第十三条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西北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西北大学;英文名称为NorthwestUniversity,缩写为NWU。现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教育部和陕西省共建高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