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及自治区《关于做好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新招〔2017〕1号)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4年3月1日-3月28日,逾期不予补报。
咨询电话:0993-举报电话:0993-2014年单独招生日程安排表时间工作内容3月1日-3月28日单独招生宣传、网上报名、填报志愿3月29日-4月6日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上报自治区招生办核对考生信息4月7日-8日公布参加我院2014年单独招生面试资格考生名单4月11日提交报名信息表,领取准考证。4月12日-4月13日面试4月14日-16日汇总考生成绩,预录取4月17日-19日公示
第一章总则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等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使命。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5〕35号)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根据自治区招办《关于做好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新招〔2017〕1号)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
第一章总则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新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完善高等职业体系和高等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促进我区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依据自治区关于做好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答案来源于2021年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2022年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总则学院依据自治区《关于做好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职
第一章总则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落实意见》、自治区《关于下达2016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的通知》,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为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探索适合高职院校特点的考试招生录取选拔机制,现根据教育厅《关于下达2014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的通知》,新教发[2014]7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新教法办【2013】3号《关于2013年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探索适合高职院校特点的考试招生录取选拔机制,“公平、公正、公开”的完成2013年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积极探索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选拔模式,根据自治区教委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及自治区《关于做好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新招〔2017〕1号)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全面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