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如有通过审核的加分材料,在现场报到时须提交相应原件验证,与申请材料相符者认定通过,弄虚作假者取消测试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加分项申请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如有符合学科特长加分认定标准(点击下载)的材料,请于5月20-25日登录西南大学自主招生考试管理系统(http://isms..cn/ksk/)并按要求提交认定申请,对同一名考生,各项加分的总分不超过10分,同一项目多个材料就高加分不累计,所有加分材料均要求考生是第一获奖人(作者)或独立获奖人(作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加分材料学校将不予以认定

4.学科特长加分 根据考生学科特长的相关材料给予不超过10分的附加分,具体申请认定的流程详见第五条附加分认定。

5.西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测试学科特长加分认定标准.doc二〇一七年三月

3.符合资格条件的材料原件(刊物、著作、证书等,只出示准考证打印页面所列的材料);考生现场报到时交验上述材料原件,审核通过者在准考证上盖章生效准予参加考试,材料不全或不实者取消考试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验原件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现场报到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场,家长可代为报到,但须持所有材料原件。若有弄虚作假者,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生

(4)阳光高考平台上的报名申请表及学科特长相关材料原件一份(面试时交给考官)。 如因考生家长代为报到等特殊原因不能在报到当天提供材料原件验证的,可提供加盖所在中学公章的复印件先行报到,但须在面试期间将原件交由工作人员验证,未验证原件者,考试成绩无效。 在资格材料方面弄虚作假者,取消测试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符合“免试入学及自主招生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当场退回。

3、符合“中职类免试入学及自主招生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当场退回。

⑥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或加分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加分材料的复印件,在笔试时验证原件)。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以上顺序装订好。报名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原则上由考生所在中学统一寄送,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院,凡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还没有送抵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考生交齐纸质报名材料后,我院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在网

4.加分材料原件验证 考生在现场报到时提交审核通过的加分项材料原件现场验证,与申请材料相符者认定通过,弄虚作假者取消测试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加分材料原件验证考生如有通过审核的加分材料,在现场报到时须提交相应原件验证,与申请材料相符者认定通过,弄虚作假者取消测试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