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中专、中师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其余报考条件同普通高考。
报考加工制造类、信息技术一类、信息技术二类、旅游服务一类、财经商贸类和土木水利类等6个专业考试类的考生,须取得所学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一个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后方具有报考资格。
报考医药卫生三类的考生须是就读中职学校前户籍为阿坝州、甘孜州和凉山州的阿坝、甘孜、凉山三所卫校农村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一)考试 1.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试题中的语文、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以及外语科小语种(含听力考试)、汉语文使用全国卷;数学(文、理)、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英语科使用我省自主命制试卷(听力考试使用全国统一命制的试题)。试卷由省统一印制。 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考点应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考试规定管理。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

2.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及专业调配志愿。 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中的本科层次农村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计划、招收藏文、彝文加试考生的本科、专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和招收“一类模式”高考考生的本科、专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均设置1个第一志愿、4个平行的第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

招生章程 (一)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二)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必要形式,学校应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省内地方属高校的招生章程须经高校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并报省教育厅核准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发布。 高校须按规定时间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

8.报考北京电子技术学院的考生,须参加由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的具体办法由招生学校确定并公布。 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的侦查学、治安学、边防管理和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以及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各专业招生的面试要求,由学校确定并公布。 除上述所列学校和专业外的在川招生院校,若今年在“招生专业及名额介绍”或《招生章程》中有面试要求的,拟报考考生应

考试和评卷 (一)考试 1.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试题中的语文、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以及外语科小语种(含听力考试)、汉语文使用全国卷;数学(文、理)、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英语科使用我省自主命制试卷(听力考试使用全国统一命制的试题)。试卷由省统一印制。 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考点应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考试规定管理。若因特殊情况需

(二)考生纸质档案的建档工作坚持报名点、县级招考办和市州招考办三级质量检查验收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各中学和考生所在单位要逐项验收《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体格检查卡》和《考生志愿表》等材料的各项内容是否属实、规范、准确、整洁,有无错填、漏填,各表中相同项目填写内容是否一致,本人简历是否连续。享受各类加分材料须层层审核盖章。 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考生的建档工作,除《四川省20

2.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录取。 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上安排在相应批次前进行,具体为:本科层次农村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计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本科二批开始前录取;招收藏、彝文加试考生的本科、专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在本批普通类录取后、其它藏、彝文加试前录取;招收“一类模式”高考考生的本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在藏

1.全国统考和省级统考答卷的评阅由省招考委统一组织,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答卷的评阅由各高校组织。 全国统考和省级统考各科全部实行网上评卷。 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网上评卷实施方案,并组织做好答卷的扫描工作。 高校有责任承担评卷工作任务,高校、中学和有关单位有义务选派评卷教师。有关学校和单位要从大局出发,给予积极支持。评卷场要根据命题机构提供的答案及评分参考,结合考生答题实际情况,制订评

(二)参加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考生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中专、中师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其余报考条件同普通高考。 报考加工制造类、信息技术一类、信息技术二类、旅游服务一类、财经商贸类和土木水利类等6个专业考试类的考生,须取得所学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一个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相应的教育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