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获省部级以上人才专家称号的;
2.研究主要内容在省部级及以上研究计划中已经立项的;
3.正承担重庆市教委科技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尚未结题的。
单 位: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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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后按照所在学院专业教育培养方案和要求进行专业分流,确定培养专业。
序号 | 学院名称 | 招生大类(专业)名称 | 专业限制 |
1 | 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人工智能法学院 | 法学 | 文理兼收 |
2 | 新闻传播学院 |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传播学、学、网络与新媒体) | 文理兼收 |
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4月12日前) 请申报个人准备好以下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推荐: (1)《重庆市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附件1)电子1份、纸质2份。 (2)相关成果印证材料(电子、纸质各1份,)。 (3)《重庆市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1份。 2.学院推荐(4月14日前) 学院审核材料并进行遴选后,确定1名推荐人选,报送
(一)支持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自觉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在我市高等学校从事教学或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自然科学类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在本学科领域某一研究方向上表
支持经费 (一)支持周期为两年。按自然科学类10万元∕年,人文社会科学类6万元∕年予以经费支持。 (二)项目支持经费本科院校在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支持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术意义重大,学术思想新颖,立论充分、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对接产业发展紧密,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意义和影响的重点产业领域研究项目; 3.为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的重大科技任务,需进行可行性研究的特殊项目。
评选条件 (一)支持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自觉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在我市高等学校从事教学或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自然科学类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在本学科领域某
3.学校遴选 按照“支持计划”要求,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选及其项目进行遴选。遴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联系人:朱宁陵 联系电话: 地址:人事处师资科5012室 邮箱:xzzp2011@人事处2017年3月28日相关附件:1.附件2重庆市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xls2.附件1重庆市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doc
(三)不纳入支持计划的情况: 1.已获省部级以上人才专家称号的; 2.研究主要内容在省部级及以上研究计划中已经立项的; 3.正承担重庆市教委科技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尚未结题的。
2.学院推荐(4月14日前) 学院审核材料并进行遴选后,确定1名推荐人选,报送相关材料(其中《汇总表》需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至人事处师资科5012。
推荐名额 学校遴选推荐项目名额:4名;各单位至多推荐1名。
1.个人申报(4月12日前) 请申报个人准备好以下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推荐: (1)《重庆市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附件1)电子1份、纸质2份。 (2)相关成果印证材料(电子、纸质各1份,)。 (3)《重庆市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