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后按照所在学院专业教育培养方案和要求进行专业分流,确定培养专业。
序号学院名称招生大类(专业)名称专业限制1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法学文理兼收2民商法学院知识产权理科3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劳动关系、审计学)理科4经济学院经济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统计学)理科5新闻传播学院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传播学、学)文理兼收
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后按照所在学院专业教育培养方案和要求进行专业分流,确定培养专业。
序号 | 学院名称 | 招生大类(专业)名称 | 专业限制 |
1 | 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人工智能法学院 | 法学 | 文理兼收 |
2 | 新闻传播学院 |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传播学、学、网络与新媒体) | 文理兼收 |
联系方式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就业处本科招生办公室电话:86-23-,传真:86-23-招办邮箱:xzbkzb@.cn招生网:http://zs..cn招生监察电话:023—招生监察邮箱:xzhpb@.cn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就业处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401120
招生计划 5人
招生计划 5人
学费标准学校采取学分制收费,新生入学第一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预收学费56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后核定的为准)。
招生专业 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后按照所在学院专业教育培养方案和要求进行专业分流,确定培养专业。 序号 学院名称 招生大类(专业)名称 专业限制 1 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 法学 文理兼收 2 民商法学院 知识产权 理科 3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劳动关系、审计学) 文理兼收 4 经济学院
招生专业 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后按照所在学院专业教育培养方案和要求进行专业分流,确定培养专业。序号学院名称招生大类(专业)名称专业限制1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人工智能法学院法学文理兼收2民商法学院知识产权理科3刑事侦查学院刑事科学技术理科4商学院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劳动关系、审计学)文理兼收5经济学院金融学文理兼收经济学院国际经
本简章由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简章由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就业处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计划10人
招生专业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后按照所在学院专业教育培养方案和要求进行专业分流,确定培养专业。序号学院名称招生大类(专业)名称专业限制1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法学文理兼收2民商法学院知识产权理科3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劳动关系、审计学)理科4经济学院经济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统计学)理科5新闻传播学院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