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报到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至真楼(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联系电话:0871-65933616

四、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4月8日(暂定)前至研招办提交如下材料:1、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2、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复印件;3、少数民族证或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少数民族证明;4、考生和少数民族所在地(国家统计局公布少数民族行政区划)县级以上医院签订的定向工作协议证明。(详情可到研招办咨询)

6.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届少数民族考生,除以上提到的证件外,还须提交少数民族户籍证明(原件)及毕业后在民政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往届少数民族考生(双少生),必须提交《户籍证明》(原件)和与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单位签定的《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合同书》。

二、定向培养协议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通过后三天内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空白协议书。并按以下规定签订定向协议(一式五份,均是原件),于4月23日前寄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应届毕业生需到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2.往届毕业生须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若提交的协议书中的工作单位不在国家规定的少数民族地区或与报名信息不符,一律取消其拟录取资格。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街1168号至真楼309室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只接收EMS)联系电话:0871-65933616

(三)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复试分数线为:1.学术学位类:理学、工学、体育学按国家公布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B类考生分数线执行,即总分245分,其他学科按相应学科门类国家公布的B类考生分数线总分线下降10分执行,单科不降分。2.专业学位类体育、工程、农业、林业领域按国家公布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B类考生分数线执行,即总分245分,其它领域专业学位按相应领域国家公布的B类考生分数线的总分线下降10分执行,单科不降分。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期间,按学校规定提交相应材料和定向协议。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nofile

一、报到时间及要求1.报到时间:2018年3月29日9:00-15:302.报到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至真楼(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联系电话:0871-、复试报到时,该类考生除携带统一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携带户口本复印件。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交定向地区或原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的少数民族考生(含应届和往届考生),定向单位在西藏之外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必须提交《西藏藏医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定向培养申请表》一份(附件2)及《西藏藏医学院2018年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三份(附件3)(必须有一份为原件)。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的少数民族考生(含应届和往届考生),定向单位在西藏之外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必须提交《西藏藏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定向培养申请表》一份(附件2)及《西藏藏医学院2017年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三份(附件3)(必须有一份为原件)。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件4。另外,还需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