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勤工助学:学校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数百个,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勤工俭学自强自立。

(2)国家奖、助学金:学校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信用贷款是经政府批准,由国家开发银行出资,各省教育厅确定贷款人员资格,贷款人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申请,当地金融机构代理发放的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信用贷款仅限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每学年末申请办理,申请对象和条件、申请金额、贷款利率和利息、违约责任与国家助学贷款的条款相同。生源地助学信用贷款是经政府批准,由国家开发银行出资,各省教育厅确定贷款人员资格,

(7)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有关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

(6)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有关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

(7)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有关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

5.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有关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

(7)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有关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

7.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有关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

6.生源地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县(区)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