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伊犁师范学院。学校代码(国标):10764。
第三条学院地址: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邮政编码:835000。
第四条学院性质:伊犁师范学院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伊犁师范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本科学制为四年(民语言学生增加一年汉语预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条伊犁师范学院与南京大学联合培养的应用物理学专业(培养方向为凝聚态物理),在本科一批次中录取,学生在伊犁师范学院就读,由伊犁师范学院负责学籍注册,期间南京大学选派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讲授核心课程,其他课程由伊犁师范学院统筹安排,优秀学生可前往南京大学插班学习。毕业和学位的审核由伊犁师范学院和南京大学共同对学生进行考核。对通过双方考核的学生,学校在教育部学信网备注栏中注明“该生为与南京大学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联合考核通过”;对未通过考核的学生,其毕业资格相关事宜按照伊犁师范学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伊犁师范学院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伊犁师范学院普通高考招生为本科和专科层次。招生类别均为普通全日制教学形式。
第九条为认真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列》精神,加强对高校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使高校招生工作更加科学、规范,伊犁师范学院成立了由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每年招生期间由招生委员会主要成员组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第十条伊犁师范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组织、实施招生工作。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校定期调整由校领导、纪委监察、各学院、有关行政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人员,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还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3.教育科学学院(1)小学教育专业专业简介:小学教育专业学制四年,毕业成绩合格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本专业分为文科和理科方向,文科方向主要偏向于小学语文教师的培养,理科方向主要偏向于小学数学教师的培养,要求学生具有扎实、宽厚的文化科学知识,掌握较为系统的现代教育理论知识,具有从事小学多学科教学的知识、技能和能力,胜任小学班主任工作和课外活动的指导,具有小学教育管理能力和小学教育研究能力以及自我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伊犁师范学院学校代码国标10764第三条学院地址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邮政编码835000第四条学院性质伊犁师范学院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伊犁师范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民语言学生增加一年汉语预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
2017年伊犁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伊犁师范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伊犁师范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招生专业一览表表.普通本专科招生专业一览表序号学院专业名称科类学位授予门类修业年限就读校区学费优惠政策备注1法学分院法学兼招法学四年校本部3100 非师范2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文科法学四年校本部3100 两者皆可3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兼招教育学四年校本部3100 师范4教育科学学院小学教育(文科方向)文科教育学四年校本部3100 师范5教育科学学院小学教育(理科方向)理科教育学四年校本部
第十七条报考我院单科成绩要求:1.英语专业汉语言考生英语单科成绩?R90分,民考汉考生英语单科成绩?R85分;2.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汉语言数学单科成绩?R65分,民考汉考生?R50分、双语考生?R40分、民语言考生?R40分;数学教育专业汉语言考生?R35分,民考汉考生?R35分,双语考生?R35分;应用统计学专业汉语言数学单科成绩?R60分。3.小学教育(培养方向为理科方向)汉语言考生数学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专业加试第十一条伊犁师范学院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就业率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我校分省、分语种、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以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发布在每年的《招生与考试》上的计划为准。第十二条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专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伊犁师范学院学校代码国标10764第三条学院地址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邮政编码835000第四条学院性质伊犁师范学院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伊犁师范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本科学制为四年民语言学生增加一年汉语预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伊犁师范学院。学校代码(国标):10764。第三条学院地址: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邮政编码:835000。第四条学院性质:伊犁师范学院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伊犁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伊犁师范学院。学校代码(国标):10764。第三条学院地址:伊宁市解放路西路448号,邮政编码:835000第四条学院性质:伊犁师范学院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伊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伊犁师范学院。学校代码(国标):10764。第三条学院地址: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邮政编码:835000。第四条学院性质:伊犁师范学院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