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身体条件要求:
(一)普通专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于我院实行统一的警务化管理,考生身体条件还需符合下列条件:1、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6米;2、身体无残疾。
公安专业: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身高标准: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匀称(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云南省内报考我校的考生,根据云南省考生的特点可按照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6米,身体匀称(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的条件执行。2、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含);无色盲、色弱。云南省内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6以上(含);无色盲、色弱的标准执行。3、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无罗圈腿,无重度平趾足(平脚板),无口吃、无纹身、无少白头、无驼背,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
第十二条 学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法学类专业4000元/学年,管理类专业4000元/学年,理工类专业4500元/学年。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招生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一)公安专业录取规则
公安专业为提前批次录取、省内定向生源地招生。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成绩合格,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将根据生源计划、考生志愿和性别比例要求,坚持德、智、体全面考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普通专业录取规则
普通专业为本科二批次录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确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将根据生源计划,按遵循考生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和学院招生相关条件的考生,以及学院招生计划已满、专业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
(三)同分录取规则
对总分相同的考生采取文史类、理工类不同的单科成绩排序作为录取的依据。具体如下:
1、文史类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相同,则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外语;若再同分,则看文科综合。
理工类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即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语文;若语文相同,则看外语;若再相同,则看理科综合。
浙江、上海两地按照有关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四条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加分政策规定。
第十五条 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限英语,入学后公共外语课教学为大学英语。
第十六条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未经学院批准,超过新生报到截止日期15天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争先创优,我院设立了相应的奖励办法。
第十九条 助困措施:学院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构建了奖、助、勤、贷、补、免的贫困生资助体系。
第二十条 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学员制服,佩戴学员标志,实行警务化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及考核合格,准予毕业,颁发云南警官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云南警官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公安专业学生毕业时,可按照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当年招录政策参加公安招录考试,择优录用到公安机关工作,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自主就业。普通专业学生毕业时,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毕业当年就业政策,可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国家机关工作,也可通过社会招聘到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工作。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云南警官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招生的唯一职能部门,学院没有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招生中介工作,请社会各界和家长予以监督。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871—65125133 0871—65188859(传真);电子信箱:enrolpsc@***;学院网址:http://www.***.cn;监督电话:0871—65187166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招生工作,由云南警官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云南警官学院2017年公安专业省内招生计划总表州市 计划总数女生计划侦查学侦查学(反恐方向)治安学治安学(特警方向)禁毒学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安全监察方向)计划计划文理计划文理计划文理计划文理计划文理计划文理计划文理计划理计划理计划理昆明昭通曲靖玉溪保山楚雄红河文山普洱版纳大理德宏丽江怒江迪庆临沧合计
招生院(系)及专业简介
刑事侦查学院
刑事侦查学院成立于2010年10月,是学院早建立的专业学院之一,前身由云南警官学院侦查系和刑事科学技术系(刑事科学技术重点实验室)合并组成。主要承担刑事侦查和刑事科学技术学科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工作。现设置有公安本科专业3个,分别为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经济犯罪侦查。现有教师30名。其中,博士2人,;教授5人,副教授12人、高级工程师1人、讲师6人,助教3人。现有实验室40间,面积约1200平方米,设备总价值1500余万元。
经过多年的教学实践,刑事侦查学院基本形成了一套专业设置合理、课程门类较为齐全、培养体系较为完备、教学手段多样、符合实战需求的教学研究体系。多年来,除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外,还承担大量云南省公安机关在职民警培训任务,为公安战线培养输送了一大批优秀侦查专门人才,为侦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做出了积极贡献。
侦查学专业(公安专业)
层 次:本科
学 制: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而献身的精神,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掌握侦查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侦查工作、刑事执法工作、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侦查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犯罪学、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学、犯罪现场勘查、刑事情报、侦查措施、刑事案件侦查(含办案程序)、侦查讯问、刑事科学技术、法医学等。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时,根据生源地公安机关所设专业岗位,参加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全国统一招录考试,择优进入公安机关工作。
经济犯罪侦查专业(公安专业)
层 次:本科
学 制: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培养目标:培养政治立场坚定、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宽、实战能力强、熟悉公安业务、掌握经济犯罪侦查的理论与方法,能在公安机关等司法部门从事经济犯罪侦查方面实际业务工作和相关领域教学科研工作、具备较快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犯罪学、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学、犯罪现场勘查、刑事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经济犯罪侦查总论、金融案件侦查、涉税案件侦查、扰乱市场秩序案件侦查。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时,根据生源地公安机关所设专业岗位,参加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全国统一招录考试,择优进入公安机关工作。
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公安专业)
层 次:本科
学 制: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培养目标:培养政治坚定、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具有良好警察职业素养、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熟悉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开展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职业核心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适应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工作需要的复合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刑事影像技术、法医学、微量物证与毒物毒品检验、痕迹学基础理论、手印学、足迹学、工具痕迹学、枪弹痕迹学、特殊痕迹检验、微量物证检验、刑事化验、法医学、文件检验学、现场勘查、刑事照相、刑事侦查学、文检学基础理论、笔迹检验学、言语识别、声纹鉴定、印刷文件检验、污损文件检验、视听资料检验、文件材料检验、防伪技术鉴别、数字图像处理、犯罪现场勘查、侦查学。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时,根据生源地公安机关所设专业岗位,参加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全国统一招录考试,择优进入公安机关工作。
治安管理学院
治安管理学院是具有鲜明公安专业特色和办学实力的公安专业学院。现设有治安学、交通管理工程和公共事业管理三个专业,配备有较强的师资队伍。现有教师24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33%,硕士学位以上教师占71%。主要承担全省公安民警治安学、交通管理工程专业各层次的教学任务,同时还承担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教学任务。
治安管理学院重视实践教学环节,重视学生实际动手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实行“厚基础、宽口径、专业化、重实用”的人才培养模式。强调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与综合提高,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在教学中,努力把公安专业学生培养成适应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适应基层公安机关现实需要的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努力把普通专业学生培养成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社区等组织中从事业务和综合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治安学专业(公安专业)
层 次:本科
学 制: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熟悉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系统地掌握治安学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治安管理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备从事治安管理专业实际工作和初步研究工作的能力,适应治安管理工作需要的本科层次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警察法、社区警务、巡警业务、群体性事件处置、危险物品管理、治安案件查处、涉外警务、户政与人口管理、治安秩序管理等。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时,根据生源地公安机关所设专业岗位,参加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全国统一招录考试,择优进入公安机关工作。
交通管理工程专业(公安专业)
层 次:本科
学 制: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培养目标: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需要,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政治坚定,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熟悉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能从事实际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符合大公安、厚基础、精专业、重实战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人才。
主干课程: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交通工程、道路交通管理学、道路交通控制、交通规划与组织、道路交通安全工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与预防、智能交通系统、交通事故鉴定技术、交通事故再现等。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时,根据生源地公安机关所设专业岗位,参加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全国统一招录考试,择优进入公安机关工作。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普通专业)
层 次:本科
学 制: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培养目标:发挥公安院校自身优势,培养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系统掌握现代管理基本理论、技术和方法,熟悉国家公共事业管理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具备一定组织、领导、协调、决策能力,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可以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社区等组织中从事业务管理和综合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法学概论、管理学原理、政治学原理、经济学原理、公共管理学、公共事业管理概论、公共政策、政府经济学、公共关系学、危机管理、市政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档案管理。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国家机关从事管理工作,可通过社会招聘到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中从事管理、教学和科研工作。
禁毒学院
1997年云南警官学院就在全国率先开设了禁毒专业,2002年成立了禁毒系,为满足禁毒斗争需要2009年成立了禁毒学院,是培养禁毒专门人才的特色专业学院。学院下设毒品案件侦查教研室、毒品预防教研室、禁毒法教研室、禁毒社会工作教研室以及禁毒实验室(禁毒研究所)5个教学科研机构。禁毒学院现有干部教师30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7人,博士1人,在读博士3人,硕士26人,硕士以上学位人数达总教师人数的95%以上,拥有全国高等教学名师2人,云南省高校教学名师2人,云南省高校教学名师工作室2个,云南省高校教学团队1个。
目前,公安部禁毒警察训练基地在学院挂牌,同时获批公安部禁毒教材研发基地云南禁毒问题研究基地、云南省禁毒防艾科普基地和云南省学校青少年禁毒教育培训基地。2016年云南省法学会依托禁毒学院成立了云南省法学会禁毒法律建设研究会,2017年禁毒学院获批云南省培育智库-云南禁毒研究中心。经过多年发展,现己成为从事高水平禁毒理论研究、培养优秀禁毒专门人才、培训国内外禁毒警察、服务禁毒社会工作、开展禁毒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目前,禁毒学院拥有云南省重点学科、云南省高校一流学科B类高原学科、禁毒学,云南省高校重点专业禁毒学专业,云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禁毒实验室,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资源课《禁毒学》,同时禁毒学专业是公安部重点建设专业,并被列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禁毒学院现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课1门、省部级精品课程3门、校级精品课程7门。学院教师先后主持国家级课题8个,省部级课题40余项,出版专著教材20余部。禁毒学院是云南省禁毒防艾先进单位、云南省科普工作先进集体,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教育训练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获批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建设,2013年开始招收警务硕士(禁毒)专业学位研究生、2014年开始招收国际警务硕士(禁毒)专业学位研究生。
禁毒学专业(公安专业)
层 次:本科
学 制: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培养目标: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能适应当前禁毒形势需要,掌握缉毒、戒毒、毒品检验和毒品预防教育等禁毒学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禁毒工作的程序、措施、手段和方法,具备运用缉毒工作的各种技术和手段依法办理毒品案件的能力,培养适合我国国情的,掌握公安业务基本知识、技能,精通禁毒业务的高素质应用人才。
主干课程:刑法、刑事诉讼法、禁毒学导论、毒品学、禁毒法学、禁毒情报、戒毒学、毒品公开查缉、毒品犯罪案件侦查、毒品预防、国外禁毒概论(双语)、艾滋病防治。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时,根据生源地公安机关所设专业岗位,参加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全国统一招录考试,择优进入公安机关工作。
社会工作专业(普通专业)
层 次:本科
学 制: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培养目标: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遵循社会工作的价值准则,全面系统地掌握社会工作、禁毒防艾基础知识,具有扎实的社会调查研究和社会工作技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能胜任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等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禁毒防艾等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社会工作人才。
主干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行政、社会工作导论、社区工作、小组工作、个案工作、社会政策、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社会心理学、禁毒预防、戒毒学、禁毒防艾法规与政策等。
就业方向:国家机关、卫生部门、教育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区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工作,也可从事公安、司法、文教、卫生、民政、社保等领域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
信息网络安全学院
信息网络安全学院的前身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成立于2004年6月,由原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技术系计算机通信教研室发展而成,2010年成立信息网络安全学院。学院设有3个专业,1个公安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网络安全监察方向),以及2个普通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和信息安全专业。学院现有教师33人,其中博士3人、在读博士2人、博士后1人,教授3人,硕士以上文凭教师占比71%,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占比61%,50岁以下教师占比85%,是一支师德师风好、素质水平高的年轻化教学科研队伍。学院下设计算机软件教研室、计算机硬件教研室、网络侦察教研室、网络管理(安全)监察中心等4个教研室(中心),以及警晨工作室、网络攻防与电子数据取证工作室2个学生社团。建设有公安部科技信息化教育训练基地、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信息安全实验室、公安专网实验室、电子线路实验室等15个实训实践基地(实验室),实验设备1000余套;网络中心1000M光纤接入互联网、1000M光纤接入公安专网,具备良好的网络学习环境。
近年来,信息网络安全学院以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加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团队建设为着力点,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紧抓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以组织学生参加知名专业竞赛、发挥警晨工作室和网络攻防与电子数据取证工作室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作用为落脚点,进一步落实提高学生动手实践与创新能力的培养目标;围绕教学与实战相结合,力将信息网络安全学院建设成为公安信息化人才培养基地、在职民警的信息化学习和训练基地、公安信息理论与信息科学的研究基地,为公安机关科技信息化部门、网络安全保卫部门和其他信息技术行业输出高科技人才。
信息网络安全学院教师队伍具有良好师德师风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学院教师承担了我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网监方向)3个专业的40门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同时还承担了学院禁毒学、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治安学、交通管理工程、法学、经济犯罪侦查、侦查、刑事科学技术等专业4门公共计算机课程的教学任务。学院教师科研团队具有过硬的专业素养和较高的科研水平,近年来学院教师先后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5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0余项;全院教师发表论文300多篇,其中EI收录20篇,SCI收录2篇,核心期刊40篇,编著出版教材及专著30余部。学院以警晨工作室和网络攻防与电子数据取证工作室为依托,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组织教师团队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成绩斐然。近三年,学生获得国家级奖项6项,累计获奖24人次;部级奖项3项,累计获奖11人次;省级奖项16项,累计获奖51人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网络安全监察方向)(公安专业)
层 次:本科
学 制: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培养目标:培养政治坚定、纪律严明、素质过硬,能够按照公安工作职业化、实战化要求,熟练运用网络安全与监察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在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从事网络安全与监察相关工作的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公安学基础理论、防卫控制、警械武器使用、警务战术、数据结构、电子技术基础、计算机组成原理、C语言程序设计、计算机网络、数据库原理与应用、操作系统、信息安全技术、电子数据取证、网络安全监察、网络犯罪侦查等。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时,根据生源地公安机关所设专业岗位,参加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全国统一招录考试,择优进入公安机关工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普通专业)
层 次:本科
学 制: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人文素质,系统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计算机科学技术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从事计算机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基本能力;培养能从事计算机应用技术工作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C语言程序设计、离散数学、数据结构、电子技术基础、计算机组成原理、数据库原理与应用、操作系统、面向对象程序设计、多媒体技术与网页设计、计算机网络、Java程序设计、汇编语言程序设计等。
就业方向:适合从事政府部门、部队、网络、金融、电信、能源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计算机硬件及软件系统的设计、开发、应用和运维管理工作。
信息安全专业(普通专业)
层 次:本科
学 制: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人文素质,掌握信息系统安全等相关知识,了解信息系统安全方案设计、信息系统安全配置的方法,具备信息安全应用的技能,能在政府、企事业单位等从事与信息安全相关的设计与应用工作的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信息安全技术、网络攻防技术、Python程序设计、数据结构、电子技术基础、计算机组成原理、C语言程序设计、计算机网络、数据库原理及应用、数据通信原理、电子数据取证、操作系统原理等。
就业方向:适合从事政府部门、部队、网络、金融、电信、能源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信息安全应用、研究以及相关工作。
法学院
法学院现有教师30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12人,博士1人,硕士19人(其中1人在读博士),讲师12人。法学院下设刑法、民商法、行政法及基础法学四个教研室,承担全院学生(含在职民警培训)等二十余门法律课程的教学工作。
法学院秉承“以规范求质量,以创新谋发展”的人才培养理念,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教书育人为根本,将教学重心放在培养法律职业人才上,法学专业学生在历年的考研、司考和公务员考试中都获得了骄人的成绩。法学院全体教师发扬“厚德崇法,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狠抓教学科研工作,建设了三门省级精品课程,五门院级精品课程,并拥有省级教学团队和省级名师。近年来教师参与了国家级、省(部)、校级课题共计60余项,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文章近180篇,其中有40余项课题和论文获奖,主编、参编的教材、著作100余本。法学院以本科教育为中心,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逐步将法学院建设成为在云南省法学教育界有一定影响力,在全国公安院校法学院中具有云南公安教育特色,培养应用型法学专业人才的基地。
法学专业(普通专业)
层 次:本科
学 制: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培养目标: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人文素质,全面系统地掌握法学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司法实务工作基本技能,了解当代法学的发展现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能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有关法律服务机构等相关部门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主干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
就业方向:适合在各级国家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从事有关法律事务工作,也适合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执行性、管理性、咨询性和法律顾问工作,也可进入有关科研和院校单位从事相关的法律教学、科研工作。
反恐怖学院
反恐怖学院是具有鲜明公安特色的专业学院。2014年6月,经云南省编办批准,云南警官学院在全国31所公安院校中先期成立反恐怖学院。下设恐怖暴力犯罪侦查教研室、反恐怖情报与防范教研室、反恐怖法律与国际合作教研室、反恐怖实战教研室等4个教研室。设置公安本科专业1个、2个专业方向,分别为公安情报学、侦查学(反恐怖方向)、治安学(特警方向)。申报反恐怖专业(本科)、国内安全保卫(本科)专业。
现有教师30余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6人;博士2人,硕士11人;全国公安模范教育训练工作者1人,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1人,全国公安优秀教育训练工作者1人。聘请国内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反恐怖研究中心主任李伟等知名专家加入团队,定期举行高水平专题讲座。
建成国家级、省级、学校三级反恐怖教学研究团队,开设《反恐怖导论》、《反恐怖情报》、《反恐怖对策》、《反恐怖法律法规》、《反恐怖国际合作》、《危机处置与反劫持谈判》、《民族宗教与公安工作》、《国内安全保卫》、《警务技能与战术》等专业课程。
先后完成《云南反恐怖斗争形势分析及对策研究》、《反恐怖斗争与国家安全和边疆稳定》等多项国家级、省部级、院级课题。《恐怖主义与反恐怖》、《反恐怖对策》、《民族宗教与公安工作》先后被评为云南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获得公安高等教育(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反恐怖学院承担反恐怖专门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为国内培养输送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忠诚可靠、业务过硬、实战能力强,具有综合运用法律实务知识、警察职业基础知识和反恐怖专业知识,从事反恐怖工作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同时,积极开展反恐怖国际培训与交流。
侦查学(反恐方向)专业(公安专业)
层 次:本科
学 制: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培养目标:培养政治坚定、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熟悉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开展反恐怖工作的语言能力、警务技能、职业核心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适应基层公安机关反恐怖工作需要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反恐怖导论、反恐怖情报、反恐怖对策、危机处置与反劫持谈判、反恐怖综合战术训练、刑事科学技术、刑事侦查学、治安管理学、群体性事件处置、侦查讯问、民族宗教与公安工作、防爆与排爆技能。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时,根据生源地公安机关所设专业岗位,参加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全国统一招录考试,择优进入公安机关工作。
治安学(特警方向)专业(公安专业)
层 次:本科
学 制: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坚定政治方向、严格组织纪律观念、良好职业道德,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基础理论和知识,具备开展反恐怖、打击暴力犯罪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职业核心能力,能够从事基层公安机关特警和治安民警工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主干课程:防卫控制、警械与特种装备使用、警务战术、群体性事件处置、格斗技术、特种射击、小语种(缅、泰、越、老、柬)、少数民族语言。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时,根据生源地公安机关所设专业岗位,参加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全国统一招录考试,择优进入公安机关工作。
学生管理简介
按照公安部《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我院学生管理工作参照军队院校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的警务化管理。新生入学后,一律着学员制式警服,实行思想工作经常化、一日生活制度化、内务卫生规范化、警容礼节养成化、学习工作程序化、社会实践常规化、文化生活广泛化等日常管理,进一步培养学生严密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吃苦耐劳的学习态度,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我院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比赛中多次获奖,在国家司法考试、大学生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涌现出1个全国先进班集体、多个省级先进班集体。近年来,我院公安专业毕业生和普通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均达到94%以上。毕业生深受公、检、法、司、安全、武警、边防、消防、海关以及民航等单位的青睐。
为进一步完善警务化管理长效机制,不断优化学生管理体制。我院现设有学生管理机构6个,分别为刑事侦查专业大队、治安学专业大队、反恐怖专业大队、禁毒学专业大队、法学专业大队、信息网络安全专业大队。新生入学报到后按照各专业所属大队分级管理。
答考生问

第十条男女比例由于公安工作高风险强应急超负荷的特殊性公安专业女生比例不超过公安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15非公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答案来源于2021年云南警官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第十条男女比例:普通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公安专业女生比例不超过公安专业招生总数的15%。第十一条招生条件要求:(一)普通专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于我院实行统一的警务化管

第十条男女比例:普通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公安专业女生比例不超过公安专业招生总数的15%。第十一条身体条件要求:(一)普通专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于我院实行统一的警务化管

8报考你院是否有男女生比例限制答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女生比例不超过公安专业招生总数的15普通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答案来源于2020年云南警官学院考生问答

8报考你院是否有男女生比例限制答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女生比例不超过公安专业招生总数的15普通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答案来源于2021年云南警官学院考生问答

9、报考你院是否有男女生比例限制?答: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女生比例不超过公安专业招生总数的15%。普通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9、报考你院是否有男女生比例限制?答: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女生比例不超过公安专业招生总数的15%,五年制大专限招男生。非公安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2、报考云南警官学院是否有男女生比例限制?答:云南警官学院公安专业招收的女生比例不超过公安专业招生总数的15%;非公安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条男女比例:普通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公安专业女生比例不超过公安专业招生总数的15%。第十一条身体条件要求:(一)普通专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于我院实行统一的警务化管

9、报考你院是否有男女生比例限制?答: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女生比例不超过招生总数的15%,普通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