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成绩将于4月中旬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以登录网站查询成绩。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按招生计划1:4比例确定专业(方向)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于5月中旬前寄发《烟台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烟台大学唯一合法的普通高考招生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
1、考试方式2018年我校采用山东省音乐与舞蹈类专业7校联考方式进行,相关报名和考试的具体安排请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的相关工作通知。
4、考试凡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者均可参加专业考试。考试科目安排如下:音乐、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专业名称方向考试科目音乐学声乐、器乐、键盘1、主项:曲目(歌曲)一首2、副项:不同于主项的项目任选一项3、视唱、练耳音乐表演演唱、器乐、键盘1、主项:曲目(歌曲)一首2、视唱、练耳舞蹈编导1、基本功测试(软开度、控制、跳、转、翻等)2、自备舞蹈剧目片段或舞蹈组合表演(中国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
5、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安排如下:音乐、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专业名称方向考试科目音乐学声乐、器乐、键盘1、主项:曲目(乐曲)一首2、视唱、练耳舞蹈编导1、基本功测试(软开度、控制、跳、转、翻等)2、自备舞蹈剧目片段或舞蹈组合表演(中国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均可)3、即兴表演注:(一)音乐学(说明:器乐、键盘方向)专业招收乐器种类如下:(1)中国乐器:二胡;板胡;柳琴;竹笛;
6、专业考试合格证的发放专业成绩将于4月中旬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以登录网站查询成绩。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按招生计划1:4比例确定专业(方向)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于5月中旬前寄发《烟台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3、专业考试合格证的发放专业成绩使用山东省音乐与舞蹈类专业7校联考成绩,我校将于5月中旬左右给合格考生寄发《201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5、专业考试合格证的发放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依据专业成绩排名按专业招生计划1:4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于4月30日前寄发《烟台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按照省考试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我校发给的《合格证》,到原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办理文化课统考等相关报名手续。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5、专业考试合格证的发放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按专业方向招生计划1:4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于5月30日前寄发《烟台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简称《合格证》)。考生按照省考试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我校发给的《合格证》,到原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办理文化课统考等相关报名手续。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5、专业考试合格证的发放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依据专业成绩排名按专业招生计划1:4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于4月30日前寄发《烟台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按照省考试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我校发给的《合格证》,到原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办理文化课统考等相关报名手续。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6、专业考试合格证的发放专业成绩将于4月中旬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以登录网站查询成绩。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按招生计划1:4比例确定专业(方向)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于5月中旬前寄发《烟台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