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
长春工程学院
二○一六年十二月
1.招生就业处电话:0431-,传真:0431-体育教学部电话:0431-监督举报电话:0431-
1.招生办公室电话:0431-传真:0431-体育教学部电话:0431-监督举报电话:0431-
4.电子信箱:ccitzsb@.cn长春工程学院二○一三年十二月
4、电子信箱:ccitzsb@.cn长春工程学院二○一○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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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子信箱:ccitzsb@.cn附件: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长春工程学院二○一六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