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南区研究生教学楼3楼319房间
2、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6000元/人/年。定向就业考生无国家助学金。
2.领取地点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教学综合楼1116室)
四、考试录取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2、我校按教育部相关政策,确定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
2、发放地点长春理工大学南区研究生教学楼3楼315房间
2、发放地点长春理工大学南区研究生教学楼3楼304房间
2、发放地点长春理工大学南区研究生教学楼3楼304房间
2、发放地点长春理工大学南区研究生教学楼3楼319房间
1、发放时间2017年6月21日—23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3、领取方式自取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代领人凭本人身份证件代领。外地学生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22日通过EMS寄出(物流单号查询见后)。
2、发放地点长春理工大学南区研究生教学楼3楼319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