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的文、理单科成绩进行排序检索,文科的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理科的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7年辽宁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空中乘务文科录取分数线为220分,会计文科录取分数线为220分,汽车营销与服务文科录取分数线为220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文科录取分数线为242分,市场营销文科录取分数线为265分,机电一体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7年内蒙古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学前教育文科录取分数线为186分,会计文科录取分数线为209分,电子商务文科录取分数线为210分,空中乘务文科录取分数线为211分,移动通信技术理科录取分数线为221分,软件技术理科录取
8、录取查询时间:以吉林省考试院具体公布时间为准。特别说明
2020年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2020年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录取说明单独招生录取规则
2019年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2020年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录取规则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2、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3、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2、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后投档的考生。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按专
第十四条录取规则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2、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后投档的考生。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按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