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党组织关系转接原则:1、所有新生自带党组织关系,请按要求开具纸质版介绍信或通过网上转接组织关系。2、根据教工委要求,组织关系归北京市管理的党员,无需开具纸质版介绍信,组织关系转接须通过市委组织部“党员支持服务系统”进行(系统网址106.38.59.216),具体转接党支部:北京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18级党支部(党组织编码),注意:所有北京市网上转接的都将会在新生确定报到后才被接收,提前转过来的党组织关系不会被提前接收;3、外埠党员或中央和国家机关在京单位党员,需开具纸质版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处为“
2、应届生由所在学校院(系)党委(直属支部),非应届生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或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密封后,寄或交给河海大学相关学院党委。附件3: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政审汇总表学院(系):学院(系)拟录取人数:政审合格人数:制表日期:经办人:学院(系)负责人:学院(系)公章:注:1、为便于汇总,该表电子版用Excel制表;
2、党组织关系转接事项:浙江省考生:转入单位填浙江大学海洋学院,组织抬头填浙江大学党委组织部;外省考生:转入单位同上,组织抬头填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组织关系转接请新生报到时携带介绍信上交海洋学院学生思政工作部统一办理。请务必将政审函等相应材料于2017年5月2日前寄到: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惠民桥浙大路1号(浙江大学舟山校区)行政楼337吴老师收电话:0580-2092112,收件单位: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学生思政工作部。邮编:316021。档案寄送地址同上。注意:若该同志为应届本科生,现在只需寄回一张政审表,不用寄档案,等到六月底该同学毕业时将全部
1、《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政审鉴定表》相关要求:应届生由所在学校院(系)党组织负责填写;非应届生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或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请于7月2日前将政审鉴定表寄送至录取学院。
1、政治思想鉴定表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如实填写政治思想鉴定表的相关内容,应届本科生到本科就读学校或学院思政部门办理;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在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暂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到街道、居委会、村组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请于5月25日前将政治思想鉴定表送交或以邮政约投挂号或顺丰快递方式寄达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注:考生在寄送政审材料时,请在封面的显著位置注明“研究生政审材料”字样。
2、调档函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和非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的拟录取考生需办理调档。收到调档函后交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相关调档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待考生毕业后由毕业单位统一寄送,非应届毕业生须于5月25日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以当地邮戳为准)。档案由保管部门以机要或EMS方式寄送,若以其他方式送达,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3、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1)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①原组织关系在省内高校:中国药科大学党委组织部;②原组织关系在省外高校: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拟录取院部):中共中国药科大学**学院党委(2)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中国药科大学团委。(3)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于报到时带来交由辅导员。
4、邮寄地址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1198联系电话:025—86185281E-mail:cpuyzb@档案和政治思想鉴定表于规定时间未到将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17年4月21日
②原组织关系在省外高校: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拟录取院部):中共中国药科大学**学院党委
(1)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①原组织关系在省内高校:中国药科大学党委组织部;②原组织关系在省外高校: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拟录取院部):中共中国药科大学**学院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