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按规定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第二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

1收费标准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2缴费时间2021年4月10日4月18日3缴费方式1学院微信公众号关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微信公众号点财浙圈子选学费缴纳输入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个人信息核对无误后确认缴费可选微信支付宝等方式2手机银行缴费下载建行手机银行到建设银行柜面签约手机银行登录手机银行悦享生活学杂费选择缴费地区浙江省金华市选择缴费单位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输入身份证号核对确认姓名金额无误后进行缴费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收费标准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按规定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一)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

收费标准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按规定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收费标准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按规定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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