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录取规则,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3的比例确定“备录(含顺序号)”名单(遇该专业备录人数不足计划数的3倍时,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备录名单);并将考生录取情况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状态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

2.确定拟录取与备录比例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4确定。

1.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确定我校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和“备录取”。如该专业的报考人数少于该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则按照该专业参加考试人数的85%执行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数。我校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

(二)确定拟录取与备录取比例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类别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取考生人数按各类别招生计划1:1确定。具体如下:招生专业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拟录取备录取人数排名人数排名空中乘务普高(文理)--600中职(旅游服务类)20201-202021-40中职(商业类)20201-202021-40中职(财会类)20201-202021-40中职(计算机类)15151-151516-30中职(外

1.确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我校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和“备录取”。如该生源科类的报考人数少于该类的招生计划数,则按照该类参加考试人数的85%执行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数。

第二十一条确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根据录取规则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3的比例确定备录含顺序号名单遇该专业备录人数不足计划数的3倍时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备录名单并将考生录取情况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状态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二十七条确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根据录取规则,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3的比例确定“备录(含顺序号)”名单(遇该专业备录人数不足计划数的3倍时,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备录名单);并将考生录取情况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状态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根据录取规则,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按

第二十四条确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根据录取规则,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3的比例确定“备录(含顺序号)”名单(遇该专业备录人数不足计划数的3倍时,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备录名单);并将考生录取情况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状态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

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考生录取情况:4月14日;

第二十一条确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根据录取规则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备录含顺序号名单遇该专业备录人数不足计划数的5倍时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备录名单并将考生录取情况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状态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二十四条确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根据录取规则,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3的比例确定“备录(含顺序号)”名单(遇该专业备录人数不足计划数的3倍时,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备录名单);并将考生录取情况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状态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