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来校线路
1.自驾车:甬金高速东阳出口下,沿迎宾大道直行,第二个红绿灯向右转入广福东街,直行过第三个红绿灯约200米右转即到。
2.东阳汽车东站、汽车西站、汽车南站、汽车北站均有直达(或经过)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公交车。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纪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录取总分(满分220分)=学业水平分数(折合成满分110分)+综合测评分(满分110分,含素质特长项10分)。
(1)新学考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分数计算方式
按照学考(共10门,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不同等第给予相应分值,每门满分11分,总分满分为110分,不同等第分数折算方式如下:
A等计11分,B等计9分,C等计6分,D等计4分,E等不计分。
按照学考(共10门,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不同等第给予相应分值,每门满分11分,总分满分为110分,不同等第分数折算方式如下:
A等计11分,B等计9分,C等计6分,D等计4分,E等不计分。
(2)往届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分数计算方式
往届生高中学业水平分数计算方式同上,但《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门学考分别按等第折合成相应分值相加后取平均分计入学考总分。
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第以我校网络报名截止日的成绩为准;只认可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供的成绩等第。
如考生不能提供有效的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该项成绩终计零分。
往届生高中学业水平分数计算方式同上,但《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门学考分别按等第折合成相应分值相加后取平均分计入学考总分。
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第以我校网络报名截止日的成绩为准;只认可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供的成绩等第。
如考生不能提供有效的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该项成绩终计零分。
(3)综合测评满分110分
含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及素质特长项赋分(10分)。
含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及素质特长项赋分(10分)。
3. 同分规则
考生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素质特长分、学考总分及单科分、综合素质测试(笔试)分进行排序;还相同时,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靠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考生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素质特长分、学考总分及单科分、综合素质测试(笔试)分进行排序;还相同时,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靠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5.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6.综合素质测试(笔试)缺考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录取方式
采用双向互动选择。
采用双向互动选择。
1.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确定
我校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和“备录取”。
如该专业的报考人数少于该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则按照该专业参加考试人数的85%执行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数。
我校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和“备录取”。
如该专业的报考人数少于该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则按照该专业参加考试人数的85%执行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数。
2.拟录取与备录比例
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4确定。
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4确定。
3.考生选定录取学校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被我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我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
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我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
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校(专业),具体时间按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校(专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轮录取资格。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被我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我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
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我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
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校(专业),具体时间按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校(专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轮录取资格。
4.录取名单确定
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5.经“一档多投”多轮录取后,当高职提前招生计划足额完成或已无备录考生时,录取工作结束。
6.录取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凡被我校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7.公示结束后,学校将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第十四条 工作进程安排
1.2017年1月底前完成有关方案报批工作。
2.2017年2月24日—4月3日,做好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的宣传工作。
3.2017年3月3日—4月3日,有意愿报考的学生登录我校网站“高职提前招生”系统报名。
4.2017年4月4日公布入围测试名单,进入名单的考生在4月5日—8日期间,通过网上缴费方式缴纳报名费。
5.2017年4月8日前,做好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细则制定和公布等工作。
6. 2017年4月11日—13日,完成缴费的考生登录学院网站“高职提前招生”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也可以在现场确认时打印)。
7.2017年4月14日8:30—16:30,考生本人随带各项材料到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现场确认。

3.对学校的认知情况(10%)测试内容: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概况、校训、专业设置、办学特色等。测试题型:填空题或选择题。

第七条测试地点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院内。

第六章综合测试1.自驾车:甬金高速东阳出口下,沿迎宾大道直行,第二个红绿灯转入广福东街,直行过第二个红绿灯约200米右转即到。2.东阳汽车东站、汽车西站、汽车南站、汽车北站均有直达(或经过)广厦学院的公交车。

第六条测试时间2016年4月16日至17日。

1.考查内容及评分方式(1)全场运球上篮重点考查考生的全场运球能力,考查方式为:篮圈下运球开始,以“W”字运球的路线至对面篮下运球上篮(球不进补进),球中篮后相同方式返回,球进、计时。(达标、技评各占50%)(2)一分钟投球重点考查考生的中距离投篮命中率,考查方式为:以球框垂心为圆心,垂心到罚球线中心为半径的半圆弧外任意一点持球做好投篮准备,听哨声开始投篮,自投自抢进行投篮,时间1分钟。(

2测试评分综合测评满分为11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笔试空中乘务专业为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100分素质特长占10分综合素质测试由考评组按照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评分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4.测试评分满分为11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普高招生考生)、文化课考试(笔试,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以及空中乘务专业的面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素质特长10分。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或面试)缺考考生,取消录取资格。满分为11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普高招生考生)、文化课考试(笔试,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以及空中乘务专业的面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素质

2测试评分综合素质测试由考评组按照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评分综合测评满分为100分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高职提前招生章程顶

4.测试评分满分为11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普高招生考生)及文化课考试(笔试,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成绩满分100分,素质特长10分。综合素质测试(笔试)缺考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2.测试评分:综合测评满分为11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成绩占100分,素质特长占10分。综合素质测试由考评组按照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评分。第十一条来校线路 1.自驾车:甬金高速东阳出口下,沿迎宾大道直行,第二个红绿灯向右转入广福东街,直行过第三个红绿灯约200米右转即到。2.东阳汽车东站、汽车西站、汽车南站、汽车北站均有直达(或经过)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公交车。第十二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