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海院路18号邮编:316000
电话:0580-8263740收件人:陈老师

缴费事项学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和代管费(不包括本须知第六条所列代办服务项目收费,缴费标准见下表),新生务必于8月31日前将上述款项按下表相应“预收款合计”栏中的金额存入由学校寄发的中国建设银行龙卡(银校卡),由银行代扣。请仔细阅读《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生银行卡使用须知》(附件1)。款项类别学费(元/学年)预存住宿费(元/学年)代管费(元)预存服装费(军训服、校服)预收款

5.学校引入第三方为学生提供寝室空调租赁业务,新生入学后,可以寝室为单位办理租赁手续。

3.团员证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组织关系由毕业学校团委迁往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团委,党员组织关系由毕业学校党委组织部转到中共浙江海洋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5.录取通知书邮寄说明:由于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学生均已毕业离校,因此我校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将寄送到专升本报名系统中学生所留的联系地址。根据往年情况,许多专升本录取学生在毕业离校后通常会更换联系电话,导致无法联络,影响录取通知书正常寄送,在此提醒考生,如需更改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与联系电话,请于6月底之前发申请到:@,注明录取专业、姓名、身份证号、通知书邮寄地址、邮政编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

2.户口关系迁移证。新生户籍是否需要迁入学校集体户口属于自愿原则,一旦迁入,户口性质为“非农业”,同时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户籍不得迁移。需要迁户口的学生,报到前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学校集体户口迁移地址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海院路18号。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以上三证姓名、身份证号填写内容须一致,若有不一致之处请当地公安机关出具书面证明说明情况;

3学生个人档案由生源所在学校通过机要形式直接寄送浙江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邮编316022电话收件人招生办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海洋大学专升本新生党团组织关系及档案转寄说明

4.学生个人档案:由生源所在学校通过机要形式直接寄送我校招生办公室。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邮编:316022电话:0580-收件人:招生办

4.学生个人档案:由生源所在学校通过机要形式直接寄送我校招生办公室。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邮编:316022电话:0580-收件人:招生办

4.学生个人档案:由生源所在学校通过机要形式直接寄送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工部。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海院路18号邮编:316000电话:0580-收件人:刘老师

4.学生个人档案:由生源所在学校通过机要形式直接寄送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工部。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海院路18号邮编:316000电话:0580-收件人: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