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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总则

2017年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总则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3-03-16 23:38:04 解决时间:2018-07-13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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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开展招生工作,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3)办学层次:专科

(4)学校代码:部委码11956、浙江省招生代码0034

(5)学校地址:学校拥有两个校区,分别为鄞州区校区和奉化区校区(拟于2018年9月启用);鄞州区校区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县大道东段888号,邮政编码315100;奉化区校区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666号,邮编315500

第四条学校设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与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检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和社会的监督。

第七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和社会需求,制定2017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依据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参阅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各省(市、自治区)计划主管部门及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九条 2017年招生专业层次专科,招生专业(含方向)为:药学、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质量检测)、药品生产技术(药物制剂)、药品生产技术(生物制药)、药品生产技术(化学制药)、化妆品技术、国际贸易实务(健康产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药品质量与安全(药事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中药制药)、保健品开发与管理、食品加工技术(设计与工艺)、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贮运与营销、医疗器械经营与管理、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检验与注册)、精密医疗器械技术、制药设备应用技术等21个专业(含方向)。

第十条 学费、住宿费收取执行政府制订标准。学费6000~759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四人间住宿费1600元/生/年;六人间(含5人间)住宿费1200元/生/年;六人间以上住宿费800元/生/年;如上述安排的寝室为非标准寝室的,按相应标准的80%收费;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表,以及学校发放的《2017级新生入学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中专 数据中心 2018-07-13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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