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考总分=各科等第换算分值相加的总和(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学考分设的考生,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等第换算分值以50%计)。各科等第转换成分数如下表所示:
学业水平考试等第ABCD(P)E换算分值
职业技能统考分总分=全省职业技能统考成绩。

第十七条学考分或职业技能统考分。学考总分=各科等第换算分值相加的总和(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学考分设的考生,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等第换算分值以50%计)。各科等第转换成分数如下表所示:学业水平考试等第ACD(P)E换算分值职业技能统考分总分=全省职业技能统考成绩。

第十七条学考分或职业技能统考分。学考总分=各科等第换算分值相加的总和(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学考分设的考生,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等第换算分值以50%计)。各科等第转换成分数如下表所示:学业水平考试等第ACD(P)E换算分值职业技能统考分总分=全省职业技能统考成绩。

第十九条学考成绩或浙江省职业技能考试成绩1普高招生考生高中学考成绩普高招生考生高中学考成绩满分300分各科等级换算分值相加的总和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学考分设的考生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等级换算分值以50计各科等级转换成分数如下表所示考生高中学考科目的等级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成绩为准从外省转入浙江省的学考成绩须由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后方可有效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单独考试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为准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2.学考分或职业技能统考分学考总分=各科等第换算分值相加的总和。各科等第换算成分数如下表所示:学业水平考试等第ABCPE换算分值职业技能统考分总分=全省职业技能统考成绩。

第十七条学考分或职业技能统考分。学考总分=各科等第换算分值相加的总和(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学考分设的考生,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等第换算分值以50%计)。各科等第转换成分数如下表所示:学业水平考试等第ACD(P)E换算分值职业技能统考分总分=全省职业技能统考成绩。

2.学考分或职业技能统考分学考总分=各科等第换算分值相加的总和。各科等第换算成分数如下表所示:学业水平考试等第ABCPE换算分值职业技能统考分总分=全省职业技能统考成绩。

第十七条学考分或职业技能统考分。学考总分=各科等第换算分值相加的总和。各科等第转换成分数如下表所示:学业水平考试等第ABCPE换算分值职业技能统考分总分=全省职业技能统考成绩。

第十六条学考分或职业技能统考分。学考总分=各科等第换算分值相加的总和(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学考分设的考生,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等第换算分值以50%计)。各科等第转换成分数如下表所示:考生学考科目的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成绩为准。从外省转入浙江省的学考成绩,须由考生本人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申请认定后有效。职业技能统考分总分=全省职业技能统考成绩。

第十七条学考分或职业技能统考分。学考总分=各科等第换算分值相加的总和(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学考分设的考生,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等第换算分值以50%计)。各科等第转换成分数如下表所示:学业水平考试等第ABCD(P)E换算分值职业技能统考分总分=全省职业技能统考成绩。

2.学考分或职业技能统考分学考总分=各科等第换算分值相加的总和(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学考分设的考生,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等第换算分值以50%计)。各科等第换算成分数如下表所示:学业水平考试等第ABCD(P)E换算分值职业技能统考分总分=全省职业技能统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