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学费标准根据湖北省物价局的批复,非全日制MPA学生的总学费为50000元(伍万元)整,可按学年分两次缴纳。全日制MPA学生按学年收取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或意外情况退学的,所缴纳的学费一律不退。实际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二、报考条件考生报名需符合以下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九、学费标准根据湖北省物价局的批复,非全日制MPA学生的总学费为50000元(伍万元)整,可按学年分两次缴纳。全日制MPA学生按学年收取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或意外情况退学的,所缴纳的学费一律不退。实际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三、学习方式及学制非全日制:学制2.5年-4年,采用在职不方式在校学习,分集中学习和周末学习两种形式。全日制:基本学制2年,采用全在校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学习与培养相关规定详见研究生院网页上的培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链接:http://yjsb..cn/news2_list.asp?lmid=372)。
八、毕业与学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非全日制和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五、初试(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二)2016年12月15-26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三)初试时间及科目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详见准考证通知),初试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两科。(四)考试大纲及命题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五)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点。
(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11月(具体时间以学校统一安排为准,请密切关注中心网站通知)。未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交费和摄像等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
(三)注意事项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和要求,在复试阶段学校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我校取消其报考资格,初试成绩无效。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2.初试成绩与初试合格线、复试名单、复试方案及拟录取名单等均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不另向考生邮寄书面材料,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内留意我校网上通知。
十、招生联系方式:地址:武汉市武珞路114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邮政编码:430060联系方式:027-88046295(张老师周老师柯老师)027-88324933(王老师)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有关信息公告。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文件请查询教育部网站(.cn)。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cn。校研招办电话:(027)88386706,传真:(027)88386216。
十、招生联系方式:地址:武汉市武珞路114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邮政编码:430060联系人方式:027-88046295(张老师周老师柯老师)027-88324933(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