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立推免生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即获得复试资格,报考考生于9月23日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体检工作放至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名单结束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入学。
我院2022级研究生推免招生计划指标如下:
备注:
1.“02 道路交通与测绘工程”研究方向,含交通运输和智能测绘;
2.“03 其他方向”含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与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土木水利施工;
3.推免硕士指标为推免招生人数上限,直博指标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1、复试成绩计算复试综合总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80%+外语听力口语成绩×20%。
六、申诉联系电话:023-65123363本细则终解释权归土木工程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邮箱:@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17年9月18日附件:报名信息表同学为2018届应届本科生,已获得本科院校2018年推免研究生资格,基本信息如下: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本科大学本科专业成绩专业排名(第几名/总人数):/考生报考研究生专业:考生报考研究生专业方向:考生电话号码:承诺:本人是认真填写本表格、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考生签名:2017年9月日
5、复试采用现场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和外语听力及口语面试(满分100分)两部分组成。每位考生的复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时需出示身份证、带上一张一寸的证件照(张贴于复试考核表上)。
(二)奖助学金我校对在校研究生的奖、助、补方面的力度大、覆盖面广、金额高,能帮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七、学费与奖助学金学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由学校统一收取。奖学金:按学校公布的《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校研[2018]9号)执行。硕博生资助标准高于一般硕士生。学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由学校统一收取。奖学金:按学校公布的《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校研[2018]9号)执行。硕博生资助标准高于一般硕士生。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一)学费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研究生,其学费标准为:学术学位硕士:7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不含MBA、MPACC):9000元∕年MBA及MPACC:13000元∕年(二)奖助学金我校对在校研究生的奖、助、补方面的力度大、覆盖面广、金额高,能帮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1.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2.国家助学金发放对象为“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共发放十个月。
(二)奖助学金我校对在校研究生的奖、助、补方面的力度大、覆盖面广、金额高,能帮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1.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2.国家助学金发放对象为“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共发放十个月。3.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按我校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所有被我校录取的外校推免生均可获得我校硕士研究生新生一等奖学金,其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4.研究生三助津贴学校为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助研、助管、助教岗
五、奖助学金重庆大学从2008年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研为导向、鼓励优秀为目的的动态奖助体系。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日制硕士生提供以下奖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其他奖助学金等。相关规定参见重大校研[2017]36号文件。
五、奖助学金重庆大学从2008年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研为导向、鼓励优秀为目的的动态奖助体系。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日制硕士生提供以下奖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其他奖助学金等。相关规定参见重大校研[2017]36号文件。
五、奖助学金重庆大学从2008年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研为导向、鼓励优秀为目的的动态奖助体系。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日制硕士生提供以下奖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其他奖助学金等。相关规定参见重大校研[2015]36号文件。本细则终解释权归土木工程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电话:023-65123363邮箱:@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