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其中1份复印件注明“XXX(签名)授权中山大学代申领借记卡,授权从该卡扣划学杂费至“中山大学”的工行收费企业账户”。 2、应届生的学生证(须将封面及个人信息页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或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4、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理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终考核分数。
六、其他事项 1.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交院招生领导小组处理。 3.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4.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邮箱:yzba@mail..cn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2017年3月16日
(一)咨询 历史学系(珠海)招生办公室 电话:0756-3668336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分专业、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分专业、方向具体办法为: 1)中国史专业历史地理学方向、明清史方向、中国社会经济史方向 2)世界史专业世界地区国别史方向(包含东亚史、英国史); 3.合格生源不足时,在本学科的各专业或各方向之间进行调剂,并首先考虑相近专业、相近方向。 4.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五、信息公开 按照研究生院规定,我系硕士生复试相关办法、流程、复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均在系网站予以公开。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历史学系(珠海)招生办公室 电话:0756-3668336 (二)申诉 历史学系(珠海)招生办公室 电话:0756-3668336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邮箱:yzba@mail..cn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2017年3月16日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满分为500分。按照《历史学系(广州)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持相同标准,统一参加由该系组织的复试考试。复试后,历史学系(广州)与历史学系(珠海)共同办理《2017年校内不同招生单位之间调剂硕士考生审批表》(纸质)送交研究生院审核。 1.专业课笔试(100分)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本系根据各专业、方向特点及生源情况,业务课成绩及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各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为: 1)中国史专业为:业务课成绩180分或以上、总分310分或以上; 2)世界史专业为:业务课成绩180分或以上、总分310分或以上; 2.我系接受非第一志愿报考我系的调剂生。合格生源不足时,在本系的各专业、方向之间进行调剂,并首先考虑相近专业、方向。 3考生可以通过我系网站查询复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