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于2017年1月10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7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cn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0-84036491
监察处电话:020-84115582

第七条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第二条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专业:英语、日语、德语、法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朝鲜语、俄语招生计划:约30名,择优录取。

第二条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专业:英语、日语、德语、法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朝鲜语、俄语招生计划:约60名,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第一条招生对象来自教育部批准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学校),且由中学推荐的具有外语类保送资格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第七条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第八条中山大学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cn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0-监督电话:020-

第六条附则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2017年12月25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8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cn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0-监察处电话:020-

第六条附则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于2016年1月4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6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cn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0-监督电话:020-

第六条附则本简章适用于中山大学2019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cn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0-监察处电话:020-

第六条附则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于2017年1月10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7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cn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0-监察处电话: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