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取得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颁发毕业证书。修业年限满6年仍不能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毕业生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央财经大学授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二次修订)》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取得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颁发毕业证书。修业年限满6年仍不能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毕业生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央财经大学授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二次修订)》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取得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颁发毕业证书。修业年限满6年仍不能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毕业生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央财经大学授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二次修订)》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取得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颁发毕业证书。修业年限满6年仍不能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毕业生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央财经大学授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二次修订)》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取得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颁发毕业证书。修业年限满6年仍不能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毕业生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央财经大学授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二次修订)》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取得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颁发毕业证书。修业年限满6年仍不能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毕业生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央财经大学授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二次修订)》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取得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颁发毕业证书。修业年限满6年仍不能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毕业生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央财经大学授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二次修订)》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取得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颁发毕业证书。修业年限满6年仍不能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毕业生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央财经大学授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二次修订)》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取得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颁发毕业证书。修业年限满6年仍不能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毕业生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央财经大学授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二次修订)》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一)计划总数10人

申请考生请于2017年3月1日至20日期间登录对港免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并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输入报考基本信息及上传相应材料。网上预报名后,考生须在2017年3月10日至30日(星期日及香港公众假期除外)到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具体要求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公示。考生请于2017年3月1日至20日期间登录对港免试

学校全称学校全称:中央财经大学。

招生计划及专业(类)(一)计划总数10人(二)招生专业(类)

招生计划及专业(一)计划总数10人(二)招生专业

(二)与内地学生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900元人民币/学年。如国家调整2017年度本科生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国家调整2017年度本科生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国家调整2017年度本科生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国家调整2017年度本科生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国

002经济与贸易类,包含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贸易经济专业;

学历与学位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取得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颁发毕业证书。修业年限满6年仍不能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毕业生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央财经大学授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二次修订)》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取得规定的学

学历与学位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取得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颁发毕业证书。修业年限满6年仍不能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毕业生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央财经大学授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二次修订)》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学历与学位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取得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颁发毕业证书。修业年限满6年仍不能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毕业生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央财经大学授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二次修订)》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取得规定的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