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单招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成立单招纪检监察组,对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咨询,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对单招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单招录取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郑州城市职业学院考试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进行处分。
二〇一七年三月六日

(二)录取原则根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总和,分专业类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单招

第十七条考试时间、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由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1.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9日。2.文化基础综合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150分,总分450分。3.4月9日下午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分300分。

(二)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录取政策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视同仁,考生入学报到后享有同等待遇。(一)身体条件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二)录取原则根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总和,分专业类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

实施原则根据我院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单招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进入我院学习深造。学院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三)领取准考证根据考生资格审查情况,2017年4月8日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十一条办学特点: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以就业为导向,以教学为中心,以专业建设为核心,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生产育人。围绕一个中心——以中原经济区建设需求为中心;注重二个加强——加强学院内涵、加强学校社会服务能力;完成三个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实训建设;实现学院的质量、结构、规模、效益协调发展,实现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个性协调发展

监督机制为保证单招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成立单招纪检监察组,对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咨询,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对单招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单招录取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郑州城市职业学院考试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进行处分。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七日

监督机制为保证单招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成立单招纪检监察组,对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咨询,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对单招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单招录取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郑州城市职业学院考试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进行处分。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七日

监督机制为保证单招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成立单招纪检监察组,对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咨询,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对单招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单招录取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郑州城市职业学院考试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进行处分。二〇一七年三月六日